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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大化瑶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08:33: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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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大化瑶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
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大政发〔201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大化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监督管理工作,结合人员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调整充实大化瑶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成员,其名单如下: 
  主  任:韦萧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黄碧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韦家珩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韦幼梅  县人大副主任
            蓝海芬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文  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敏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汉田  县发改局局长
      覃浩清  县卫计委主任
      罗  诚  县财政局局长 
      覃瑞达  县编办主任 
      黄  鹤  县人社局局长
            梁万胜  县物价局局长 
            韦明川  县食药监局局长
      黄春虎  县发改局副局长
      蓝庆学  县卫计委副主任
      覃源合  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
            韦  物  县人民医院院长
                唐爱忠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韦文流  县卫计委医政股股长
  县医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办公室设在县医改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春虎、蓝庆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覃源合、韦文流同志兼任。
  一、工作职责
  (一)县医管会工作职责
  1.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战略,审批县级公立医院总体发展规则,加强运营过程监管,为县级公立医院行使公益性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2.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审议县级公立医院年度投资  计划、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重大投资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3.与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签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和医院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组织第三方对县级公立医院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对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不低于2次的工作运行情况和专项督查。
  4.听取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度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工作情况报告,听取第三方考核专家反馈县级公立医院和医院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绩效考核情况作出评价,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根据县级公立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县级公立医院院长任免建议、奖惩办法,确保医院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县医管办工作职责
  1.负责县医管会例会的材料准备,会场准备、议程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通报。
  2.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
  3.负责组织第三方对县级公立医院和医院领导班子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形成考评汇总材料上报县医管会。
  4.负责起草县医管会所需出台的各种文件,整理汇总归档县医管会各种督查材料。
  5.承办县医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县医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和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要向社会公示之后征求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县级公立医院于每年3月中旬提交当年年度工作计划经县医管办审理后,提交县医管会讨论决定后报县医管会主任审定签发执行。
  (三)各家县级公立医院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医管办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县医管办于每年3月上旬前组织第三方对医院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验,同时对医院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县医管办于每年3月31日前形成考评汇总材料上报县医管会各位成员。
  (四)县医管会每年第一季度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讨论县级公立医院任免职事项。
  (五)全体人员定期会议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召开,如工作需要,主任认为需临时召开全体会议即可召开,不受时间次数约束。主任办公会议,由相应负责人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六)县医管会全体人员会议讨论县级公立医院领导班子任免事项时,医院院长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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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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