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www.sb488.com关于调整和
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17〕7号)
的政策解读
《www.sb488.com关于调整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17〕7号)(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7年5月31日印发,现将该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7项。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并根据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不列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
二、《决定》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www.sb488.com决定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16项);第二部分是www.sb488.com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6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列出了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调整后管理方式等内容。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度,经严格程序进行调整,并行文公布实施。目录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可以登录网站查询了解和监督。
三、对调整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
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原审批部门要对原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作相应的调整和转变,不能再以行政许可方式进行审批。将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防止可能出现的变相审批和行政不作为的倾向,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自上级政府文件公布之日起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一个月内从本部门目录和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中删除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并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报同级审改办备案,防止监管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