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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一次性告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17:23: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目前我县开设的培训工种有:
  创业培训、汽车驾驶、维修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摩托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
  三、目前在我县能享受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的学校有:
  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到定点培训机构办理,目前在大化经认定的汽车驾驶定点培训机构有:大化县文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大化县广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大化县冠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四、目前在我县能享受维修电工、焊工等培训补贴的学校有:
  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到定点培训机构办理,目前在大化经认定的维修电工、焊工培训工种的定点培训机构有:大化县职业技术学校、河池市职教中心、河池市东华职业技术学校。
  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
  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就业技能培训课时的要求,分类进行补贴。分类补贴标准为:
  A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500元。
  B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200元。
  C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900元。
  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创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现行文件依据:桂财社[201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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