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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11:21: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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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以及《河池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做到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并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划定“两区”的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划入“两区”。同时,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如重金属超标、垃圾污染等)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
  (三)目标任务。根据河池市下达我县的11.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9.5万亩)、7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2年(2018—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逐级落实划定任务。“两区”划定以乡(镇)为基础精准落地。各乡(镇)要按照划定标准和市下达的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种植传统、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积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逐级将11.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7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屯(组)。
  (二)搭建数据信息平台。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级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三)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县农业局、县糖业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就“两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学习推广全区试点县(区)的先行经验与做法,并指导各乡(镇)开展培训工作。各乡(镇)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两区”划定工作。
  (五)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大化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落实责任(2018年4月底前)。县、乡两级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2.调查摸底(2018年4月底前)。各乡(镇)综合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对划定范围、标准、条件进行科学研判,相关部门将受污染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标识出来。
  3.开展培训(2018年4月底前)。学习借鉴试点经验,组织对各乡(镇)技术骨干开展政策、技术的解读培训。各乡(镇)可以根据划定工作需要,开展乡(镇)、村等划定工作人员培训。
  4.宣传发动(2018年4月底前)。各乡(镇)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两区”划定宣传工作,根据划定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两区”划定工作部署会。
  5.制定方案(2018年4月底前)。各乡(镇)根据大化县“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糖业发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
  6.资料准备(2018年4月底前)。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7.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4—10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判研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8.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11—12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9.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年1—3月)。县与乡(镇)、乡(镇)与村,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10.建立数据库(2019年3—6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11.资料归档(2019年5—6月)。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由县、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市、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
  12.成果上报(2019年7—8月)。各乡(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13.核检验收(2019年9—10月)。县级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2019年11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县“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县糖业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
  (二)加强协调配合。我县委托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开展“两区”划定技术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县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县农业局、糖业发展局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各乡(镇)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三)加强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县全覆盖。
  (四)加强物资保障。县财政要统筹安排“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并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指导服务。财政部门要落实自治区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扶持政策,引导农田水利、现代农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及补贴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倾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乡(镇)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五)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县农业局、糖业发展局会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乡(镇),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附件: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751d/7008bc92ae0be007.doc
  1.大化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大化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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