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14〕6号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4年1月26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办发〔201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好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以杂交玉米、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种子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种子许可证,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实现种子生产和市场经营秩序根本好转,为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所有发证企业必须检查到位。
(二)开展市场整顿。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集中交易大市场,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要联合工商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各乡(镇)推广站负责对本乡(镇)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开展品种清退。近两年生产、经营面积小、存在重大缺陷的品种,由县种子管理站根据实际申报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退出本地市场,并将退出品种清单在网络或新闻媒体上向社会通报。
(四)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县种子管理站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我局将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大案要案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局将对各乡(镇)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门店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28日前)
各乡(镇)要根据县级打击侵犯品种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细化本地行动实施方案,于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2月)
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3月15日前向河池市种子管理站报送监督抽查种子样品。
2014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7月份完成品种清退工作并发布品种退出公告;
2014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2014年6-7月,开展夏季种子市场检查。
2014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4年12月)
我局将采取审查材料、听取汇报、暗访检查、问卷调查测评等方式,对各乡(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14年12月上旬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县农业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种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科学安排。近年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方法多样、手段翻新,为更有效地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根据各乡(镇)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行动方案。对重点作物品种、重点种子企业、重点种子地区的套牌侵权、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打击,统筹安排,科学规范,力争取得成效。
(三)规范执法程序。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四)协同配合,检打联动。针对种子违法案件跨区域的突出特点,要加强部门、区域协作。相关单位要主动与工商、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沟通,建立案件联防联打机制。对于跨区域案件,案件发生地和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查处问题种子、问题品种、问题企业,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对抽检不合格种子要严格查处和溯源,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县种子管理站于每月2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以便统筹全县工作进度。及时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加大对种子打假工作的宣传,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同时,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及好的经验做法。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78-58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