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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7 15:39:4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28日在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覃雪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工作按照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审计重点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主要审计了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地方政府债务、扶贫等重点资金和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支平稳增长。积极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扩大政府投资支出等稳增长政策;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15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33993万元,增长3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33865万元,增长49%。夯实了全县稳增长工作财力基础,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增长。
  ——重点民生资金保障有力。2015年全县民生支出22.62亿元,比上年增长64%。
   一、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新的预算法的规定,今年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编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化县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35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6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96万元。
  与向自治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多27594万元,总支出决算数多26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多2038万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审计披露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
  2015年,审计披露2009年11月26日财政借款200万元,因债务人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财政至今无法追回,致使审计披露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局表示将采取措施尽快收回。    
  (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未通过财政评审
  经抽查,2012年实施的文昌路、建丰路、红河南路环境综合工程建设项目(两纵六横项目),项目业主未按要求进行财政评审。审计指出后,项目业主、财政评审中心表示今后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协调沟通。
  (三)项目监理单位和业主派驻项目技术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认定工程量不实,送审材料虚增工程量严重
  审计发现,项目业主送审的文昌路、建丰路、红河南路环境综合工程建设项目(两纵六横项目),审计核减的部分均为多计工程量和部分项目未实施(设计有,实际没有实施)。据了解,现场工程量的认定工作主要经过监理人和业主派驻工地的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为此,监理单位和业主对虚增工程量行为应负有一定责任。审计指出后,项目业主表示今后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力度。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70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当年安排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371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7%,收支相抵,加上上年结余12407万元,年终结余1575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4300万元,加上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4877万元,减去本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0543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634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017.50万元,比上年2418万元减支400.50万元,下降17%,其中:公务接待942万元,比2014年的1221万元减支279万元,下降23%;公务用车购置31万元,比2014年22万元增支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1044万元,比2014年的1169万元减支125万元,下降11%;因公出国(境)经费0.5万元,比2014年6万元减支5.5万元,下降92%。
   2015年会议费支出534万元,比2014年的554万元减支20万元,下降4%。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较上年下降表明,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了明显成效,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美丽广西.清洁乡村”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项目的审计调查工作。
  2015年安排专项活动资金1811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1793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18万元),截至调查结束,实际开支77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大化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有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饮水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村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推进的进度慢,资金使用占比不高。
  (二)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1.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尚未推开。
  2015年7月,上级下达大化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9万元,这项工作因担保基金尚未落实,工作还没有推开。
  2.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进度缓慢,资金结存占比大。
  2015年以来上级下达大化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专项扶持资金共计960万元。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试点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实际支付部分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202万元,农民工技能大赛费用30.44万元,资金结存727.56万元。
   3.城镇保障性工程工作进展缓慢,资金结存量大。
   2015年、2016年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工程专项资金18007万元,已使用6444万元,结存11563万元。
  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征地难,工作进展缓慢,资金结存量大。
  2015年、2016年下达上级下达专项资金21366万元,支付六也安置点120万元,江滨花园存量房购置费4669万元,结存16577万元。
  审计指出后,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把资金尽快列支到位。
  五、政府投资项目送审情况
  2015年,政府投资送审项目完成审核164个,送审项目资金总额32325万元,核减482万元,核减率为2%。
  六、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今年县委组织部共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续审2015年项目4个,共7个,目前已完成4个。审计发现,个别村委干部涉嫌冒领挪用危房改造补助款,学校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等问题,涉及金额79.55万元。
  目前,涉嫌违法案件线索已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
  七、上级审计机关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上级审计机关披露需要整改的问题31个,29个已经整改,2个尚未整改到位。
  (一)6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未按时退回骗取的财政扶贫资金21.76万元。
  (二)违规发放34个易地扶贫搬迁户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65.11万元,除已退回资金5.57万元,剩余的59.84万元未在审计要求整改期限内催回。
  上述问题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相关部门要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检查督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对政府投资领域的监管工作
  相关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充分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项目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职能,拓展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更好地行使财政职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大化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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