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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15:40:4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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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的通知

大政发〔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大化中、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参考模板的通知》(桂编办通〔2018〕1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对本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明确了各乡镇“四所合一”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现将审定后的《大化瑶族自治县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e45e/c09a3a5559be50f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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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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