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民生保障为重点,大力培植财源,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2016年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312264万元,较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减少1288万元,下降0.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00万元,同比增收3268万元,增长12.1%,完成年度预算的103.9%;
2.上级补助收入235165万元,减少10406万元,下降4.24%;
3.债券转贷收入197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800万元);
4.调入其他资金95万元(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要求,将政府住房基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上年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上年结余收入27004万元(2015年结转2016年使用的专款)。
与向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的预算执行情况数相比,财政总收入增加1174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引起。
(二)财政总支出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985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3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63万元,增长4.17%。
与向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数相比,财政支出增加622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增减变动的专项资金支出等引起。
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13753万元,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其中置换债券结余117万元)。
二、2016年全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1.税收收入完成21040万元,其中:
(1)增值税6560万元,比上年增收3082万元,增长88.6%;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130万元,同比增收665万元,增长58.8%;
(3)营业税1705万元,同比减收2159万元,下降55.9%;
(4)企业所得税5798万元,同比增收2166万元,增长59.6%;
(5)个人所得税659万元,同比增收117万元,增长21.6%;
(6)资源税113万元,同比减收65万元,下降36.5%;
(7)城市维护建设税1670万元,同比减收218万元,下降11.5%;
(8)房产税969万元,同比增收15万元,增长1.6%;
(9)印花税174万元,同比减收23万元,下降11.7%;
(10)城镇土地使用税674万元,同比减收639万元,下降48.7%;
(11)土地增值税400万元,同比减收204万元,下降33.8%;
(12)车船税318万元,同比增收78万元,增长32.5%;
(13)耕地占用税22万元,同比减收263万元,下降92.3%;
2.非税收入完成9260万元,其中:
(1)专项收入3666万元,同比减收667万元,下降15.4%;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41万元,同比增收370万元,增长19.8%;
(3)罚没收入995万元,同比增收265万元,增长36.3%;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96万元,同比增收1059万元,增长126.5%;
(5)捐赠收入304万元;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2万元;
(7)其他收入36万元。
(二)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转移性收入由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构成。
1.上级补助收入235165万元中,具体构成如下:
(1)返还性收入4478万元,其中:
①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357万元;
②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28万元;
③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1617万元;
④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7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917万元,同比增加10122万元,其中:
①体制补助收入1019万元;
②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248万元;
③老少边穷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967万元;
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777万元;
⑤结算补助收入5235万元,(其中:停征投资方向调节税补助111万元、民族班提高标准后追加支出基数补助17万元、分享大化岩滩电站电力企业所得税36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下划8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386万元、文体专项补助145万元、税收收入增长奖励补助1901万元、民政管理工作专项补助32万元、西部志愿者专项补助61万元、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4万元、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477万元、“儿童家园(之家”(第二批)自治区奖补资金34万元、免费计生配套资金基数15万元、市结算扶贫等农业项目补助623万元、市结算教育专项补助30万元、市结算旅游专项补助56万元、市结算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553万元、市结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业经费补助32万元、市结算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项目203万元、市结算2015-2016矿产资源收入100万元;
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3万元;
⑦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650万元;
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909万元;
⑨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7708万元;
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5946万元;
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一事一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31万元;
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035万元;
⒀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636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定额转移补助收入、义教教师绩效定额补助等),
⒁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3万元(其中:提高村干部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万元、退耕还林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万元、中央对地方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37万元、自治区民政专项补助236万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专项补助175万元、医疗卫生专项补助362万元、2016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407万元、基层工商补助及渔业发展资金、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助等专项6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770万元,同比减少19779万元,主要是:
一是教育同比减少3528万元,主要是上年有中央基建投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3080万元和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476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二是医疗卫生同比减少1319万元,主要是上年有中央基建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775万元和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63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三是节能环保同比减少2211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有退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820万元和自治区本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1314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四是农林水事务同比减少3738万元,主要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减少180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农村公路项目减少600万元、渔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该项目减少1049万元;
五是交通运输同比减少9551万元;
六是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减少9600万元。
增加的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151万元,原因是农村低保中央专项9526万元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以前年度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
2.上年结余收入27004万元(为2015年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结余)。
3.调入资金95万元(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要求,将政府住房基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政府债券收入结算情况
2016年政府债券收入197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016年到期债券)2800万元),同比减少1460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文体中心建设、城区排污项目、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0603万元的133%,完成调整预算数307375万元的95.53%,比上年同期259111万元增支34511万元,增长13.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9486万元的97.5%,同比增支3940万元,增长26.2%。
2.国防支出1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支1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8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945万元的97.8%,同比增支176万元。
4.教育支出63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7685万元的93.7%,同比增支6717万元,增长11.9%。
5.科学技术支出12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支1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支1687万元,下降4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0746万元的99.4%,同比增支6900万元,增长20.5%。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2521万元的99.9%,同比增支546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42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457万元的94.8%,同比减支1312万元,下降23.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522万元的81.3%,同比减支615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65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1397万元的92.4%,同比增支15177万元,增长29.9%。
12.交通运输支出80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244万元的97.6%,同比减支8339万元,下降50.9%。
13.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5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89万元的44.7%,同比增支56万元。
14.商业服务业支出16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379万元的67.6%,同比增支752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26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1678万元,增长177.2%,
16.住房保障支出354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9168万元,增长34.9%。
17.粮油物资事务支出7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214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1427万元,同比增支1186万元。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
20.其他支出2万元。
(五)上解上级决算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128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上解4万元;定额专项上解980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352万元、技术监督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28万元、药监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21万元、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10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473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84万元;农垦管区企业税收增量上解204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7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基金收入26244万元,同比增加6130万元,增长30.5%,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硬化等项目上级专项增加3916万元。其中:县级基金预算收入59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46万元,上年结余6503万元;
与向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的预算执行情况数相比,财政收入增加1787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增加的专项资金等引起。
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2326万元,调出资金95万元(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要求,将政府住房基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823万元。
(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3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4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216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740万元。安排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52376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766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按规定专款专用,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结余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在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预备费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部分预备费的调整使用已在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中予以说明,当年预备费已按规定动用完毕,无结余。
2. 政府债务情况
我县2016年度政府债务余额7190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9317.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590.2万元),2016年度政府债务限额87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2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000万元),2016年度举借债务(政府债券)金额19700万元、偿还(包括置换和核销)金额16427.15万元,2016年政府债务付息金额1702.38万元,2016年政府债券发行费18.4万元,2016年举借政府债券年限和利率分别为:①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5年期)5000万元,利率2.96%;②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7年期)5000万元,利率3.24%;ƒ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10年期)4300万元,利率3.28%;④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3年期)2600万元,利率2.81%;⑤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7年期)1700万元,利率2.99%;⑥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10年期)1100万元,利率2.99%。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政府债券资金已使用17985万元,结余1805万元,支出91.3%。
三、2016年财政同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对我局办理的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了一些审计意见,现将我局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部分审计披露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情况。2009年由于大地糖业公司融资困难,向县财政借款200万元,作为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注入。借款到期限后,财政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发催款通知书,并及时跟踪。但目前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资金短缺,无偿还能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催还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关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未通过财政评审情况。2012年由县住建局实施的“两纵六横”项目,由于各原因项目业主单位没有按相关要求提供项目评审材料,从而无法进行财政评审。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明确职能,加强项目评审力度。
3.关于项目监理单位和业主派驻项目技术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认定工程量不实,送审材料虚增工程量等严重情况。2015年县住建局送审的“两纵六横”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和部分项目未实施的问题,据了解,现场工程量的认定工作主要由监理人和业主派驻工地的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审计发现问题后,项目业主部门已对监理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同时对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理公司列入黑名单进行处罚;对派驻工地的技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责任,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的派驻工地技术员进行更换,重新派驻。
四、完成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依法治税,稳步提升财政实力。
面对全县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收入任务加大的严峻形势,我局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征管。一是进一步完善目标完成责任制,明确一财两税部门收入目标,充分调动其征收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二是与税务部门建立月会联系制度,加强收入分析、监测,保证税收应征尽征,不征过头税。三是大力支持旅游业、商贸物流服务业、特色农业产业等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财政增收蓄发后劲。四是加大税收稽查和清缴力度,将欠税足额征缴入库。五是强化非税收入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
6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8718万元的112.8%,完成调整预算任务数、市政府下达工作目标任务65600万元的109.7%,较上年增收9241万元,增长16.2%。
(二)注重财源培植,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实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企业加快发展;落实促进工业加快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拨付企业奖励和帮扶资金;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加大引进外资项目力度。
二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对旅游业、商贸物流服务业、特色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资建设红水河长寿养生电子商务城的商贸物流项目,以鼓励大众创业和吸引更多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是积极筹集和调度资金,全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培植后续财源。通过多渠道筹集和统筹安排,加大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政府性投入力度, 如投入市政项目9518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514万元、污垃设施建设及治理项目3290万元;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的易地扶贫搬迁和城镇化结合试点项目20366万元等。
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措施,重点支持投资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到县农民工创业园落户。同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及金融贷款投入到实体经济,以培植可持续发展财源项目。
(三)注重改善民生,有力保障民生投入。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0603万元的133%,完成调整预算数307375万元的95.53%,比上年同期259111万元增支34511万元,增长13.3%。
在支出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居、乐业、保障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
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大财政投入,2016年教育支出63400万元,同比增支6717万元,增长11.9%。重点是提高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
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09万元,同比增支6900万元,增长20.5%。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共安排城乡低保补助金9455.09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1201.26万元,农村低保金8253.83万元);安排五保供养金781.06万元;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190.39万元(其中包含资助五保户参加新农合保费36.2万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180.48万元;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349.18万元;发放抚恤生活补助金994.04万元;发放孤儿保障金442.14万元;安排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866.66万元等。
三是完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494万元(其中:公立医院159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27万元;公共卫生3476万元;医疗保障19671万元),比上年增长1.7%。重点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总额249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44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1万元);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总额170万元;生育医疗待遇支出总额167万元;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18436万元,占全年总筹资的71.25%,受益人次276958人次,受益率为69.88%。
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住房保障支出35413万元,同比增支9168万元,增长34.9%,重点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五是切实保障三农投入。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65966万元,同比增支15177万元,增长29.9%。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是加强和改善我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54579.06万元;发放库区移民口粮款4560.68万元;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485.46万元;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建设项目资金1617.87万元;拨付支农惠农资金5980.72万元;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295万元;拨付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资金2731万元;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464万元;安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908万元等。
(四)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缓解政府融资压力。制定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管。
二是着力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通屯道路建设大会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大化瑶族自治县脱贫摘帽奖励办法(试行)》、《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非税收入统筹比例管理办法》等相应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了《大化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2016年,我县继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当年列为预算绩效项目目标的单位有123个,占全县预算单位的87.23%;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为89452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0.49%。通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树立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四是扎实推进“营改增” 试点工作。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完成建筑业18户、金融业16户、房地产业21户、生活服务业444户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有效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了减税负、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的目的。
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县有106个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在县政府网站及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促进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了预决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财政工作的要求, 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跟财政经济改革发展新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认真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需要,努力确保重点支出;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以赴争项目,着力培育壮大财源。牢固树立“向结构要财源,向改革要财源,向管理要财源”的理念,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做大做强财源“蛋糕”的重要抓手,抢抓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谋划储备一批能够带动全局、有前瞻性和支撑辐射作用的项目,力争在现代农业、脱贫攻坚、30年县庆项目等方面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措施,重点支持投资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到县农民工创业园区落户。同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及金融贷款投入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财源项目体系。
(二)多措并举抓征管,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税收专项检查清理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征缴力度,切实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狠抓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厉行节约保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预算编制入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规范节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培训、因公出国等经费管理办法。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全力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四)开拓创新促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总揽财政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健全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的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资源)的高效、合理使用。
(五)务实高效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加大对强农惠农、民生保障、重点产业等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合规使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构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偿债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防范财政风险;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 ”的预算制度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附件:大化县2016年财政决算表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2017/1025/20171025060201753.xls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d8818c8e140c64c/6512/780579e83facf55d.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