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工商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大化县工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大化县工商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股室负责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本部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的执法依据及相关信息,办理申请事项等。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工商局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实际,及时修改并公布职能转换后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大化县工商局行政职权目录表》,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局、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栏以及相关报刊媒体在公开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落实专人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录入并公开本级政府信息,有效增加了政府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群众查阅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围绕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大化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大化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和宣传政府信息、政策,并及时解答社会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大化县工商局按照河池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经我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群众可以登录“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经过审批登记的企业信息。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1号令)的规定,大化县工商局按照河池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2015年,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广西)”公开行政处罚信息88条。
(二)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通过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栏、12315基层服务站点张贴公告,及时发布《大化县工商局关于企业申报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公告》,指导辖区经营者及时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
2.信用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我局在县人民政府和河池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注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形成对市场主体强有力的信用约束。目前,全县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登记信息等,已经在“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及2015年预算安排,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政府采购信息。我局今年无政府采购项目。二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局今年无工程建设项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已认真做好201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予以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局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公示栏、登记注册窗口、报刊、电视、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3553条,其中在公示栏、登记注册大厅和各工商所登记窗口公开政府信息39条,在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在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17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统计信息、其他重要信息公
开等。
(三)主动向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政府信息3170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2015年累计更新信息108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
1.受理情况。2015年,我局受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及企业、个人对企业设立、变更、吊销登记的信息依法进行查询,解答企业、个人对有关注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的信息咨询。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和农村“一会两站”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2.答复情况。2015年,我局依法受理档案查询226人次,查询档案187卷,出具电脑咨询单165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 人次。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2015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接待场所设施完善、配备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全县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培训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不够,全面性、时效性方面仍有不足;
3.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度、内容尚不够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抽调精干力量充实队伍,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长效化。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