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工商局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大化县工商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股室密切配合;局办公室、各股室按照要求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初审、发布、更新、维护、立卷、归档和移交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等制度,从制作、审查、发布、归档四个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方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实际,及时修改并公布职能转换后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大化县工商局行政职权目录表》,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局、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栏以及相关报刊媒体在公开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落实专人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录入并公开本级政府信息,有效增加了政府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群众查阅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大化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大化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和宣传政府信息、政策,并及时解答社会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大化县工商局按照河池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经我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群众可以登录“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经过审批登记的企业信息。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1号令)的规定,大化县工商局按照河池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
(二)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通过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栏、12315基层服务站点张贴公告,及时发布《大化县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大化县工商局关于企业申报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公告》,指导辖区经营者及时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
2.信用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我局在县人民政府和河池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注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形成对市场主体强有力的信用约束。目前,全县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登记信息等,已经在“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及2014年预算安排,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政府采购信息。我局今年无政府采购项目。二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局今年无工程建设项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已认真做好2014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予以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局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公示栏、登记注册窗口、报刊、电视、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456条,其中在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10条,在登记注册大厅和各工商所登记窗口公开政府信息16条,在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0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统计信息、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
(三)主动向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政府信息3167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2014年累计更新信息13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
1.受理情况。2014年,我局受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及企业、个人对企业设立、变更、吊销登记的信息依法进行查询,解答企业、个人对有关注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的信息咨询。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和农村“一会两站”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2.答复情况。2014年,我局依法受理档案查询135人次,查询档案127卷,出具电脑咨询单55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6件,举报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5万元。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2014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接待场所设施完善、配备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全县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局工作的各个方面,2014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材料收集不够及时,公开信息较单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尚不够规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