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中文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栏 > 应急管理 > 内容展示

关于印发洪涝灾害期间饮用水卫生应急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11:51:53  来源:  浏览次数:
 
www.sb488.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涝灾害期间饮用水卫生应急措施
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洪涝灾害期间饮用水卫生应急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洪涝灾害期间饮用水卫生应急措施
 
  6月13日至14日,我县境内受强降雨影响,辖区内多地发生洪涝灾害,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容易受到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幼虫的污染,水中可能含有多量泥沙,浑浊度高;受人畜粪便、垃圾、各种杂物进入水体,使细菌孳生,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物质污染,喝这样的水、用这样的水洗食品、餐具或刷牙、漱口,便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因此,在洪涝灾害期间注意饮水卫生是预防肠道疾病非常重要的措施,各乡镇要加强水源点的监测,确保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不喝生水。为确保洪灾之后无大疫,各地必须搞好饮水卫生,采取应急措施内容包括:
  一、取水点、水井卫生
  在洪水流经地区,淹没了取水点或水井,即使洪水退后,直接饮用井水也不安全。因此,退水后要清理水井,并进行消毒。经水淹的井先抽干井水,清除淤泥,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量投放氯消毒。投加量按每吨井水加180片漂白精片计算(溶解倒入)。浸泡12小时后,再抽干井水,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每吨水加漂精片8—10片),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同时要对水井进行水源防护。水井应有井台、井栏、井盖及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取水应有专用的取水桶。
   二、饮用水消毒
  灾区搞好饮水卫生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是喝开水,不喝生水,而且一定要实行饮水消毒。将水煮沸是十分有效的灭菌防病方法,因此在洪涝灾害期间要提倡喝开水,不喝生水。
存水的用具(缸、桶、锅、盆等)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
  三、临时性供水
  在洪涝灾害发生时,原取水点受到破坏无法正常取水时,通常需要临时性供水。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在道路交通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利用水车送水,水车空间密闭,相对卫生安全,居民可就近取水,使用方便。水车供水时,需由专人负责,并注意饮水消毒,确保水质卫生。
灾害期间最主要的饮水消毒方法是采用消毒剂灭菌。消毒剂种类很多,可参阅使用说明书进行饮水消毒。如:一桶水加一片漂白精片。加入消毒剂放置一段时间后再饮用。同时要保证消毒剂投加量,少了不能保证消毒效果,当然多了会产生强烈气味使人不能接受。

上一篇: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5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应对6.14洪涝灾害事件卫生防病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 © 版权所有 www.sb488.com www.sb488.com信息中心(0778-5818531) 管理维护
地址:大化县新化路 邮编:530800 技术支持:大化通途电脑公司
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4001878号  网站标识码:45122900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报警电话0778-5818081

桂公网安备 45122902000008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