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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11:42:00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5年)
一、项目简介
  本次规划工业园区位于河池市大化县境内,由城南综合工业园、城北科技产业园和岩滩工业园三个园区组成,总规划面积为14.76 km2,规划期限为2014-2035年。根据整体化与弹性化相结合的设计思想,规划概况如下:
  (1)城南综合工业园
  城南综合工业园位于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城南侧,该工业园立足区域优势,以非金属材料和农林产品加工为主导,配套发展其他工业项目,打造集加工、贸易、物流三位一体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态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适宜区,规划区面积11.62km2
  (2)城北科技产业园
  城北科技产业园位于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城北部,依托现有职业教育为基础,依托造纸企业,辅助发展相关其他产业及高科技产业,集教育培训、研究、孵化、高新技术加工为一体的复合型高科技产业园,规划区面积2.76km2
  (3)岩滩工业园
  岩滩工业园位于岩滩电站西部,是以本地矿资源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规划区面积0.38 km2
二、规划工业园区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规划区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规划区内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域的影响;
  3、规划区对地下水的影响;
  4、开发建设阶段的施工机械噪声和入驻企业的噪声对规划区及其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5、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规划区占地及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生产废气:优化产业结构,严控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进入;优化工艺流程,推行清洁生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减污;引进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末端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污染事故。
  2、生活废气: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内的居民生活燃料燃烧废气,居民食堂或厨房按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废气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l8483-2001)(试行)后排放。
  3、机动车尾气:工业区内车辆需购买符合汽车生产标准的机动车辆,尾气经过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控制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严禁超载。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规划区实行雨污分流
   2、按园区工业类型、污水性质,采用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方式,设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处置措施。城南综合工业园和城北科技产业园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一座。岩滩工业园各企业自行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红水河。
   3、对入驻的企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控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及耗水量大、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多的企业进入园区,从源头上减少废水污染物的产生。
   4、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5、对入区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为园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6、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管理,提高入区项目水污染控制水平。
  7、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对沉淀池、化粪池地基采取适当的防渗漏处理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
  (2)加强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产品储存、生产、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害材料、产品泄露,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
  (3)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4)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
  (5)固体废物贮存场场址选择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污染地下水。
  (四)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噪声污染贯穿规划的全过程,因此噪声减缓措施应贯穿规划设计期、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全程。规划设计期应从全局考虑,做好总体布局。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首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合理调度进出场地的车辆,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建设过程中对高噪声设备实行“三同时”,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控制生活噪声,严格控制车辆噪声对区域噪声的影响,加强绿化,防治环境噪声。
  (五)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对工业园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应着重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眼,采用清洁、纯度较高原料,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先进设备和清洁生产技术等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在技术上推行废弃物最少化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一般处理处置大致有如下两方面:(1)综合回收利用,将废物资源化,化废为宝。(2)妥善处理处置,将废物无害化。
  工业园应实施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定,送交具有危险废物营运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六)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对工业园的开发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减少生态资源的浪费、破坏、退化及污染,合理规划减少土地浪费的最重要措施。
  (2)对进驻企业进行合理分类,优化企业间的组合与空间位置,促进企业间的原料、产品和回收物料的相互利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同一片企业实行集中供热、供汽,从而减少企业的物品堆放面积。
  (3)及时对企业间的空地,还没利用的荒芜地及公路边的裸露地表进行绿化,以减轻水土流失和生态资源的退化。
  (4)保证绿地面积,根据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责任相平衡的原则,任何造成植被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都必须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主要为植被补偿)。
  (5)发展多种绿化类型,合理配置绿化树种。
四、规划环评总结论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方案的选址、布局和功能分区基本合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将会对大化县经济新的增长点起到重要的作用。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在做好上述规划方案的调整,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建设,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影响减缓实施和对策,严格把好项目入区准入关等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 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15天。请您在公告发布有效期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   
  联系人:刘工                   E-mail: lnuv@163.com
  联系电话:023-68590306
  主管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联系人:覃主任                   联系电话:18070863088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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