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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1 09: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项目
  2、实施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大化县大化镇流水村岜歪屯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用地 2307 亩,规划安置15000户60000 人,其中易地扶贫安置5000 户约23000人,被征地农民集中安置3000套约12000人,廉租房500套约1500人,其他限价房安置6500户约23500人。重点建设安居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配套就业设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四大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9022974m2,其中安居工程建筑面积约为2103800 m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95500 m2,配套就业设施工程建筑面积459745 m2,道路、绿化、市政广场、停车场等656564 m2。项目分三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规划用地611亩,规划安置3003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960 户,其他限价性住房2043 套。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3个大气监测点位现状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监测期间场址臭气浓度不明显。
  (2)声环境现状评价:拟建项目场界噪声值和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划要求。
  (3)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化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周边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监测结果表明红水河监测断面监测因子三日的监测值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要求。古江河断面水质超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古江河沿线村庄污水管网尚未完善,区域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造成。
  (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地下水除了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评价区次生性植被及人工植被在评价范围内所占比重较大。评价范围内出现的自然植被可划分为5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和14个群系。评价区是一个河流、山地地貌的生态景观,以次生性植被为主体,农田、城镇乡村生态系统复合的生态系统,其生态组成中,生物生产力水平较高的森林生态系统面积不大,其生态质量属中等。区域未发现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野生珍稀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装修废气等大气环境因素;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噪声等声环境因素;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水环境影响因素;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以及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因素。
  ①大气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的挖掘及堆放、建筑材料的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理。扬尘排放量与施工场地面积的大小、施工活动频率以及当地土壤泥沙颗粒成一定的比例,同时,还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运输车辆行驶所造成的道路扬尘等,属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故施工期间须采取严格的防尘、降尘措施,尽可能将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施工场界范围内,将其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其它施工废气
  其它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各种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和建筑室内外装修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废气污染物主要为CO、NOx、SO2等,产生量不大,影响范围较小;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等,产生量不大,对运输路线沿途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声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场地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载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不固定性。
  ③水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砼的养护过程中(本项目工程建筑所用砂石料均为成品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废水的产生量较小)和洗车废水,另一部分施工废水主要是地基开发产生的地下渗水。施工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用作降尘、车辆冲洗水。
  ④固体废弃物
  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工程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和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等。对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其它弃渣等无法回收利用的,按大化县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
  ⑤生态影响
  工程施工将改变项目土地利用类型,若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会引起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开发建设,使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由于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从而改变生态系统的格局,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而且区域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发生明显改变,对评价区域物种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但整体而言,主要影响的是人工植被及次生的灌木草丛,对原生的森林植被影响有限,不会导致重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生活燃料废气、停车位及汽车站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医院恶臭、垃圾中转站粉尘及恶臭;农贸市场交易区果蔬等腐烂臭气、公厕恶臭)、废水(生活污水、医院废水、菜市场地面冲洗水)、噪声(进出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商业活动噪声、运动场赛事活动噪声等)、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商业场所垃圾)。
  (1)大气环境影响因素
  1)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
  项目城镇化试点工程将以石油液化气作为生活燃料,燃烧后产生的污染源强较小。小区内居民楼住户厨房均配置抽油烟机,油烟经过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拟在商业区、酒店内开设餐饮服务,由于拟引进的餐饮情况仍未确定,项目应在商业用房处预留专用油烟通道,以便拟引入的餐饮业排放油烟,将来引入餐饮业时,应视其具体规模,另做环评。
  2)停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置停车位共为8571个,其中地面停车位为71个,地下停车位为8500个,拟对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排气口设置在绿地中,并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异味
  项目在营运期间,恶臭气体来源主要为垃圾中转站、公厕和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恶臭。
  ①垃圾中转站恶臭
  项目垃圾中转站设置于项目一阶段廉租房西北面用地内,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设置于项目一阶段廉租房北面,垃圾中转站主要收集项目区域内居民生活垃圾及商铺、各交易市场生活垃圾。由于生活垃圾中含有各类易发酵的有机物,尤其是在气温较高时,生活垃圾在堆存、压装、运输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垃圾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亦会产生少量扬尘,H2S和NH3
  通过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同类县城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的情况,垃圾转运站附近空气污染物浓度见下表。
  垃圾转运站附近空气污染物浓度

距离(m) NH3(mg/m3) H2S(mg/m3) 臭气强度(无量纲) 细菌总数()
0.5 3.10 0.028 3-3.5级 感到明显臭味 3.9×104
5.0 1.51 0.015 2.5级 感到臭味 3.9×104
10.0 0.31 0.007 2级 易感到微弱臭味 3.9×104
15.0 0.12 0.002 1级 勉强可感觉到臭味 3.9×104
 
  ②垃圾收集点恶臭
  项目拟在每栋居民楼下、商铺、农贸市场摊位均设置有1~2个垃圾桶,在垃圾的收集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其分解会发出异味,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恶臭。不同季节的垃圾内含有40~70%有机物,分为植物性(例如米饭、蔬菜烂叶、根等)和动物性(例如鱼、肉、骨头等),其在微生物作用下的分解产生恶臭味。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恶臭程度与季节有很大的关系,夏季垃圾中散发的恶臭气体明显比冬季强烈。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对垃圾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在垃圾收集点内腐败变质。
  ③公厕恶臭
  本项目学校、医院、体育馆、科学馆、文化中心、就业培训基地、农产品交易市场、汽车站等公共活动场设置公厕,本项目公厕按照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中的二类公厕卫生标准建设。公厕恶臭主要来自排泄粪便、尿液等散发的气体,主要污染物为H2S、NH3。恶臭污染物产生量、产生浓度与公厕卫生条件、通风条件、温度、湿度等因素有关,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难以定量。
  ④医院恶臭
  医院恶臭气体主要来自生活垃圾箱、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箱内,每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臭气浓度很小。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密闭设计,医疗废物用塑料袋封装后暂存于此 ,定期进行消毒,产生的恶臭气体浓度也不大。医院拟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污染物。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均置于地下,并安装废气收集和生物除臭装置,恶臭浓度不高。
  ⑤农产品交易市场恶臭
  农产品交易市场恶臭产生气体恶臭物质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鱼类、禽类本身发出的异味,例如宰杀鱼类、抛弃的鱼鳞及内脏产生的异味。另一种是垃圾中有机物腐败分解产生的恶臭气体,不同季节垃圾内含有40~70%的有机物,包括植物性的有机物(例如瓜皮果壳、蔬菜烂叶和根)和动物性的有机物(如丢弃鱼、猪肉、骨头等)等,其在微生物作用下的分解产生恶臭
  (2)水环境影响因素
  运营期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小区住户、学校、酒店、商铺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项目区总排水总量为13172.1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医疗废水经医院内拟设置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处理,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沉淀池处理,汇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大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
  ③声环境影响影响因素
  1)设备噪声
  项目营运期在地下室的设备用房配置有生活用水加压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地面有中央空调、学校广播机等,声级70~100dB(A)。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设备房内,经过吸声减震措施处理后,对项目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较小。
  2)进出车辆噪声
  为了减小进出车辆噪声的影响,应加强停车场进出汽车的管理,对于进出项目区域的车辆,应严格规定其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以减小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
  3)农产品交易市场噪声
  项目农产品交易市场主要噪声源为市场运营时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如销售叫卖声、家禽啼叫声等,噪声值约为65~75dB(A)。
  4)体育馆赛事活动噪声
  体育馆赛事活动噪声源强为70~80 dB(A)。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00t/a,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医院医疗垃圾产生量为65.7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产生量约为产生量约为2L/d,约为0.4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其它废物中的“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类危险废物,经专门收集,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对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必须遮盖、密闭;装修过程应加强通风;采用围栏、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平台、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中洗厕废水进入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旱地施肥;洗漱、厨房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等。
  (3)噪声治理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废治理措施
  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取得大化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并缴纳处置费后方可排放。同时交由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和运输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统一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
  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用地、临时占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量。
  2.营运期
  (1)废气治理措施
  住户油烟气通过专用油烟通道引至楼顶屋面排放;商业用房处预留专用油烟通道,以便拟引入的餐饮业排放油烟;地下车库通过设置风机及排风井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收集的汽车尾气通过地面排气管在2.5m(高于人群呼吸带)高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由排风机引至楼顶排放。
垃圾转运站做好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周边种植各种绿色植物,以减轻垃圾恶臭对局部区域居住环境的影响。
项目医院拟设置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应安装废气收集和生物除臭装置,该装置在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上布设管道,利用加压泵向构筑物均匀喷洒除臭剂,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医院楼顶排放,臭气浓度可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农贸市场垃圾应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的较好的卫生状况,市场内安装排气扇,通过加强市场内的空气流通,恶臭影响将大幅度的消减。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所在区域归属大化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且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性质为一般生活污水,污水水质简单,不含其它有毒污染物,项目各股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大化县污水厂集中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配套的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密闭的设备房内,并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出入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体育场馆围墙、看台栏板宜设置吸声构造;加强对沿街商铺的管理,限制商铺的商业噪声源,尤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
  (4)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经专门收集,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营运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处理控制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国家环保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索取信息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评简本有关信息,索取信息期限为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与建议。
  实施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韦先生   
  联系电话:0778-5828190
  环评单位: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117155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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