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大组示字〔2018〕2号
经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拟提拔任用韦毅飞同志。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韦毅飞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1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党政办公大楼1612室,邮政编码:53089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1238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0778—2431238,短信举报号码:13907789908。公示名单如下:
韦毅飞,男,壮族,1976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兼),拟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