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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油茶产业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1:46:52  来源:www.sb488.com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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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油茶产业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油茶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油茶产业发展,拓宽群众收入来源,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根据《河池市“十三五”期间推进“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的实施意见》(河办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县扶贫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开展“六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政策扶助、群众参与的方式,以公司、合作社或者种植大户为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和其他农户整体推进的模式大力发展油茶产业,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任务。2018年度全县计划新增油茶种植面积10000亩,累计种植面积达11000亩以上。其中:大化镇1000亩、都阳镇800亩、岩滩镇1000亩、北景镇1000亩、贡川乡200亩、共和乡300亩、百马乡200亩、古河乡300亩、江南乡400亩、羌圩乡300亩、乙圩乡4000亩、板升乡500亩。
  (二)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度依托大化县本福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乙圩乡巴岩村本福屯连片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县级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三、主要发展模式
   (一)“公司+示范基地+农户”或者“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或者“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主要采取“政府引导扶持,企业或合作社投入并经营管理,以专业合作社和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参与”的方式进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引进企业或引导当地经济能人、种植大户带动贫困户和其他一般农户发展油茶产业。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一般农户单户种植油茶。
  四、扶持奖补政策及标准
  2018年新增油茶种植给予适当的政策补助,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扶持。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油茶种植奖补按照《www.sb488.com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发展奖补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8〕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贫困户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发展油茶种植奖补按照《www.sb488.com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项目奖补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扶持奖励政策以“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除提前供应种苗外,其余奖补资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验收标准及办法另行制定),方可兑现扣除种苗费后余下的奖补资金。
  五、资金筹措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油茶奖补资金使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资金,属于岩滩库区移民的使用库区移民专项发展资金,不属于岩滩库区移民的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集资金解决。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3月前)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基本要求、责任落实、扶持政策等,确保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二)组织实施(2018年3月—2018年12月)
  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和种植能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种植,包括落实项目用地、整地挖坎、采购苗木、技术培训、种植管护等。
  (三)组织检查验收(2018年10月—12月)
  企业、合作社、种植能人或贫困户种植规模达到政策扶持规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乡镇干部等组成的验收组进行乡级验收,验收结果报送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具体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审核乡级验收结果的同时,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兑现奖补资金(2018年10月起)
  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乡级验收结果结束后,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经按规定公告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的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按规定报送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一名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林业局、水利局等一名副职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实施乡(镇)也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具体负责,使项目能够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创新发展模式。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油茶产业发展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宣传发动有土地、有能力的贫困农户自主经营种植;支持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经济能人发展油茶产业,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和建设油茶种植基地的方式,以“合作社+基地+农户”或者“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带动缺乏土地、无能力的贫困农户抱团发展油茶产业。
  (三)建立服务体系,强化技术培训。县林业局要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搞好技术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种植农户掌握油茶种植和管护技术。同时,聘请专家担任项目技术顾问,推广先进技术和典型经验,加强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难点科研攻关,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促进油茶产业高产、优质、高效发展。
  (四)严格质量把关,抓好种苗供应。油茶种苗供应可由县林业局统一供应,也可由农户自行购买。由林业局统一供应的,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苗木,做好供应计划,确保种苗供应与油茶产业建设项目在品种、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由农户自行购买的,必须是区林业厅定点的油茶育苗单位提供的岑软2号、3号,且有苗木当地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苗木标签、合格证和检疫证。林业部门要加强对种苗的检疫和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种苗销售中各种不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创建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辐射。县林业局和乙圩乡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县级千亩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项目的选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示范基地,为全县油茶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在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划和组织建设连片种植规模达200亩以上的乡级油茶种植示范基地,为周边群众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起示范作用。
  (六)统筹整合资金,规范投入使用。县财政、扶贫、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和积极引导私营业主、外来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使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乡(镇)政府要将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年度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对在油茶产业发展工作中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工作不作为、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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