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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1:40:51  来源:www.sb488.com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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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
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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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145号)精神,为落实自治区、市党政领导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做好我县今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联动功能和学校教育管理职能,强化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强化沟通协调,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努力构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监管机制和网络,最大限度降低我县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防溺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自治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家珩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 组 长:文  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翁家周 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成    员:刘江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宝剑 县教育局副局长
      覃海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翠青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陆  敏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韦昌飞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奎堂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蓝瑞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光耀 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覃炳力 县旅游局副局长
      覃楚钧 县安监局副局长
      韦兰英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卢保英 县气象站站长
      蓝玛丽 县广播电视管理中心副主任
      蒙  妮 团县委副书记
      覃  钰 县妇联副主席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办),办公室主任由翁家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宝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防溺水工作形势,组织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
  四、工作步骤
  防溺水工作从2018年6月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初6月中旬)
  1.动员部署。区、市中小学生防溺水会议后,我县要及时召开全县学生防溺水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全县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动员,分析安全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县教育局制定下发大化县教育系统2018年预防溺水工作方案。各乡镇、水利等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充分发动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按管理权属摸清辖区内各种水域实情,建立台账,在水域醒目处树立警示牌,道旁关键水域部位安装防护栏,安排好水域巡逻安全看护责任人。各学校(园)相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老师通过走访、电话、短信、QQ、微信等各种方式与家长、学生联系,提醒家长落实好子女安全教育与监管责任,提醒学生注意溺水安全;要落实课堂课余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对缺课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掌握去向,消除管理疏漏;加强课余时间管理,特别是午休、晚餐前后、就餐时,要点名、要巡查。以乡镇为单位,辖区内学校协调联合,对学校周边组织好巡查工作。
  2.宣传教育。县电视台从6月份起到10月份止每天播放学生防溺水安全公益广告。要在每天新闻联播时段播报《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及防溺水警示语。同时在县内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主要公路、进村入组路口悬挂学生防溺水警示横幅,辖区内学校(园)要分好任务,做到每屯一条以上。各学校(园)要落实防溺教育“六个一”工作,在中小学防溺水安全重点防范月(6、9、10月)期间,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学校网站、校报校刊、家校通、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在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期间,落实“放学前一分钟提醒”制度,班主任、老师要在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学生涉水安全意识。同时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介绍预防溺水事故安全常识,提高预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开展隐患排查。县教育局要主动发挥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国土、水利、住建、安监、交通、海事、旅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包括台风、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造册登记,建立台帐。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隐患不消除决不罢休。对于无法消防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主体,组织各学校(园)切实对校园和周边及其它的学生活动范围内水域(河道、水库、水渠、水塘等)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学生家长。6月22日前,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将附件4报教育局安稳办邮箱(gxhc081@163.com)。
  第二阶段:严防严控阶段(6月下旬8月中旬)。
  1.压实家长监管责任。各学校(园)要密切与家长联系,通过教师家访活动、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敦促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假期安全监管职责。学校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爱护,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2.突出重点目标管控。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3.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宣传、教育、水利等部门要与乡镇人民政府协调配合,做好中小学生防溺工作的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切实加强渡口、渡船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中小学生渡运安全。民政部门要做好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国土、安监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完善矿区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水域的安全管理,落实紧急救护措施。公安部门要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防洪度汛落实防溺水安全巡逻员,督促做好危险水域巡逻值守工作。各学校(园)要与村(居)委会联合,构筑学生溺水防控网,排查危险水域,落实学生校外溺水事故防控措施,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底)。
  1.持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课活动,把防溺水工作作为教育宣讲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学校、班级三位一体安全教育模式。持续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拓展学生自我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扎实推进安全制度落实。从秋季开学之初,按照春季入学的模式,继续推进防溺水的各项工作,主要是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等安全措施。
  3.强化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县委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部门、乡镇、学校的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酿成后果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整理台帐资料固化成果。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校(园)要认真总结年度预防溺水工作成果,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完善预防溺水工作资料台帐,于11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稳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学校(园)要站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强大合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保持沟通联系,协调做好学生离校期间安全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三) 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通过分片挂点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情况,严明问效问责。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多发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督办落实。要建立宣传、教育、综治、公安、水利、农业、安监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职,确保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全县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1.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
     3.大化县中小学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记载表
     4.乡(镇)村屯辖区水域安全管理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排查登记表
 

大政办发〔2018〕60号附件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faea/7697e14b5cee9c97.doc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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