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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8 16:4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关于
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办发〔2017〕76号)、《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河市国税办发〔2018〕1号)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2017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现将我局2017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受到云电入桂影响,大化县重点税源两大电厂2017年发电量下降,企业利润大幅减少,极大影响了大化县税收收入。面对税源萎缩的严峻形势,大化县国税局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收入工作。2017年全年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40335万元,完成县政府口径收入38002万元。其中增值税30266万元(营改增累计收入8371万元),企业所得税7734万元,消费税2万元,车辆购置税2333万元。
      (二)积极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截止2017年11月底,共办理各项减免税收7448万元,占税收总收入19.94%,其中退库减免2986万元,征前减免3675万元,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聚焦“同征共管”,打造国地税合作示范区。2017年大化县国地税探索推行“国地税征管一线业务全流程同征共管”税收征管新模式,通过“六联六统”实现了“党建、机构、岗责、执法、服务、风险”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国地税“同征共管、形神合一”的合作新局面,高度契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精神,走出了一条国地税征管一线业务全流程深度整合的新路子,极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能,取得了优异的成效。该模式分别得到了河池市常务副市长韦朝晖、自治区国税局赖先云总经济师以及河池市国税地税局局长的肯定性指示。2017年9月大化县国税局、地税局被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确定为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
         一是联合支部建设,统一党建引领。互派党员重组党支部,成立办税服务厅支部和税务所支部,9名党员干部将组织关系分别转入驻在局党支部。二是联合机构重组,统一合署办公。联合组建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大化税务分局、数据分析应用中心5个税收管理机构,调整安排合署办公人员56名,其中国税29人,地税27人。三是联合岗责考评,统一同质业务。联合制定岗责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明确税收联合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四是联合税收执法,统一裁量处罚。统一一个口径执法,一个标准裁量,实现一次进户调查取证。五是联合办税服务,统一提升质效。大化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新模式,实现国地税金三系统无缝对接,多项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六是联合税收共治,统一应对风险。组建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和“税务110”指挥中心,共同统筹税收风险管理。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构建了涵盖《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绩效管理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个人绩效管理办法》和《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个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明确了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程序之间关联制约、部门之间联动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充分实行分权、限权,有效制衡权利运行。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大化县国税局局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通知》(大国税发〔2012〕47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重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13〕59号)两个文件,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程序和办法。
2017年,大化县国税局发生重大案件审理2件,均向河池市国税局公职律师办公室进行咨询,并由公职律师出具了律师意见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根据区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认真加以落实,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切实规范税收管理行为,做到了公平、公正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二)是完善决策机制。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运转正常,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科学民主决策,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不超越职权。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全局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与法规部门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力,逐步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大化县国税局高度重视行政程序,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避执法风险,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岗位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或行政复议资格证才能上岗。
       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上,大化县国税局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令)各项规定实施。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大化县国税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注重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做好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执法督察审计工作、执法疑点核查等工作,做到“不让权力失控、不让道德失节、不让决策失误”。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开展执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印发工作岗位风险防控要点和风险管理手册。落实涉   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严肃处理执法不廉行为。认真配合监察、审计、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工作,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拓宽监督范围,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对税收执法的考核力度,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谁过错、谁负责”,权责分明。
     (三)是加大“四大风险”防控工作力度。制定印发“四大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四大风险”防控体系,对组织收入管理、税收执法、队伍管理、社会管理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展开“拉网式”的风险排查。每季度召开一次税收四大风险防控分析例会,及时总结排查税收执法风险,针对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工作开展检查,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逐步提高基层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利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例会等机会认真组织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单位负责人(含正职和副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相关程序,提高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理论知识水平。
      (二)是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提升复议、应诉水平。通过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形式,制定内部“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在资深在职律师的指导下,通过咨询相关法律知识及亲身参与了解执业律师诉讼业务工作的形式,掌握业务流程提高实战能力。
  (三)是强化自我监督,持续改进税收执法。端正工作作风,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通过组织人员进行模拟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纠正弥补,妥善处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四)本年度,大化县国税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及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大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以事前核准性备案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目前我局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为4项。同时,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开了本级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阳光审批、标准化审批。
      (二)是贯彻落实“两个规范”,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实施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范,实现税收业务流程的整体优化,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放权不等于放任,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同时,大化县国税局加强部分审批事项取消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维护税收秩序良性发展。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大力开展税法宣传,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坚持着眼于增强公民的依法纳税观念,着眼于优化税收法制环境,着眼于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形成了纳税人尊重税法、遵守税法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内部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2017年,大化县国税局共组织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4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领导班子举办法治讲座2次,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四次。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国地合作,共同建设税收法治工作队伍。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充分发挥我县国地税系统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势,2017年12月,大化县国地税局联合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地税法律顾问办公室,通过外聘律师及集中大化国地税法律专业人才等形式,集中力量加强建设大化税收法治人才队伍。
      (二)是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岗位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或行政复议资格证才能上岗。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大化国税局不断加强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2017年8月,根据我局人员调整及工作开展等实际情况,对大化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了明确局长谭忠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成员囊括了全部党组成员及局内各部门负责人,建立和落实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各小组成员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017年全年,大化县国税局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会议4次,组织会前学法4次,会议对我局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及时解决,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方面成效显著。会议还对我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版)审批等6项涉税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为我局重大涉税事项的依法依规办理提供重要的保障。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干部的整体执法素质仍有待提高。基层执法岗位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制培训,部分人员对相关法规一知半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导致遇到复杂情况无法采取正确的工作方式。建议上级部门有针对性的组织相关的培训。
    (二)重大决策机制运行方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正常运转,重大决策的议事机制在落实上暂未发现问题,但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出台后,区局配套细则尚未制定。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可以有效的规避执法风险,建议降低纳入重大案件审理的门槛。
      十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一方面要有效发挥政策法规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法规部门牵头,进一步强化大化县国税局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解决问题,防范执法风险。另一方面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要求,在组织保障、重大决策、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执法监督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全局依法治税的水平。
     (二)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依托大化县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融合的优势,在税法宣传、入户执法、共建法律人才队伍等方面继续深入合作,努力提升大化县税收法治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 强化法律思维运用,努力创建广西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基地。目前大化县国地税已联合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由国地税 “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法律智囊团”,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最大限度降低税务人的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税收法治环境。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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