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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办〔2018〕144号: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16:47:44  来源:  浏览次数:
县直各学校,大化镇中心小学:
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
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化瑶族自治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大办发〔2018〕2 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6月19日下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督查方案》(大教办〔2018〕128号)。从局机关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创卫工作督查组,由局长和两位副局长带队,从6月27日至7月3日,对相关学校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各学校不同程度存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学校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卫生管理松懈;档案建设欠规范。为完成学校在创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任务,确保全县创卫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推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为目标,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开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学校创卫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每个年级每学期都要开设10节健康教育课,有课程表、有任课教师、有上课教案和有上课图片。二是有健康教育活动记录簿,有活动记录。三是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出版四期。班级黑板报每月一期,每年至少八期。五是有卫生考试试卷,学生有卫生考试成绩。六是有教职工健康知识问卷。
(二)完善学校卫生硬件设施。一是保证流水洗手龙头数等于班级总数。二是配备有盖的垃圾桶,配备有垃圾袋。
(三)加强学校卫生常规管理。一是地面无长期积水。二是扫把堆放整齐。三是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袋装,密封运输,日产日清。四是学校公共场所、教室、学生宿舍、功能室定期清扫,不留死角。
(四)完善创卫档案材料。一是分学期建立健康教育档案,每学期一个卷宗。二是档案材料计划、方案、总结和制度有落款、有日期,要加盖学校公章。
四、工作步骤
(一)再宣传再动员阶段(2018年7月6日)。县教育局召开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推进会。学习推进工作方案,反馈督查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二)落实整改阶段(2018年7月7日至7月18日)。各学校对照反馈存在问题,细化、量化整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明确工作标准,落实任务到人,定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各学校对照创卫工作指标,逐项自查,查缺补漏。
(四)再次督查及迎接验收阶段(2018721日至自治区验收县教育局再对各学校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各学校做好创建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现场准备相关工作,迎接自治区卫生县城综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创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卫”工作各专项创建的内容、标准贯穿到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动员广大师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
  (二)明确任务,多措并举。“创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学校要切实组织开展结合实际并具有实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和办法,注重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创卫,进一步扩大“创卫”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营造“创卫”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学校要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定出时间表和进度表。
  (三)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各学校要定期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抽查,确保按时完成创卫工作任务;要对照创卫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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