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6-14 16:37:5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www.sb488.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经大化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5人(男3人,女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公民。
(三)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听力障碍,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四)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五)在同等条件下,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汉语言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经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501室。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2.面试由主考官统一出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表达、公文写作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大化县公安局,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4.考核方式:采取面试与体能考核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70分)和体能考核(30分,体能考核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两部分成绩相加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和体能成绩相加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5.考核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体能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能考核、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能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能考核、体检和政审、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报编制部门同意后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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