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科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在对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桂移民组发〔2017〕41号)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搬迁安置与后续扶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根据我乡科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点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兜底计划;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对搬迁到科优行政村板么屯附近安置的搬迁贫困户,确保每户有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对搬迁到行政村附近的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搬迁贫困户,逐户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
扶持任务: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专项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使搬迁对象
14户
66人稳定脱贫,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
9户
39人,发展劳务经济脱贫
3户
21人,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2户
6人。
二、年度分解任务
“十三五”期间,百马乡科优安置点共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户66人。计划投入后续扶持资金80万元,计划脱贫14户66人。
(一)2019年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9户39人,发展劳务经济(含培训就业)脱贫3户21人。
(二)2020年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户6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自治区、市、县下达我乡易地搬迁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户66人。
2.任务内容:落实后续扶持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后续扶持计划项目
4个,使搬迁对象14户66人稳定脱贫。其中:2019年发展特色农林业项目2个,脱贫9户39人;发展劳务经济(含外出务工、培训就业)项目1个,脱贫3户21人;2020年度实行社会保障兜底项目1个,脱贫2户6人。
3.后续扶持年度计划。计划投资80万元,其中2019年度80万元,实施粤桂扶贫协作帮扶香猪养殖等项目(年出栏小香猪1000头)及养殖七百弄鸡、七百弄养;计划脱贫14户66人,其中,2019年脱贫12户60人、2020年脱贫2户6人。
4.资金测算:根据各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所需资金进行测算。
5.资金来源:一是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二是各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三是各相关部门安排及其他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的资金。
6.实施效果分析。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将得到解决。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后续扶持手段也不断多样,扶持工作推进有序,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会得到改善,效果明显,基本上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扶贫、搬迁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脱贫攻坚指挥部,乡分管搬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搬迁专责组成员覃宝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要进一步压实压牢脱贫责任。严格落实好“领导干部和部门带头帮扶、驻村干部精准帮扶、组建专业队伍参与帮扶、动员实力企业结对帮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帮扶”的精准扶贫包保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三)严格督查问责。乡纪委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集中力量精准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考评和责任追究,对于落实工作不力的及上报、严肃问责。
中共百马乡委员会
百马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