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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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办发〔2018〕46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大化中区市直各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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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
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为抓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河池市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河绩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把群众提出的问题当成重要议题,把群众诉求当作工作追求,不断提高党委、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推进工作的落实;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党政机关执行力、公信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满意,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步骤
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条目化、序号式管理,按照“四号三公开”,即编号分解、挂号认领、公开承诺、销号整改、公开展示、公开回应、抽号核验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编号分解任务。2018年6月7日前,由县绩效办对市级反馈我县共34条意见建议,形成《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挂号认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所明确的责任单位,以“挂号”的方式一一认领(保留原问题、序号及编号),具体要求如下:
1.正确认识,全面认领。社会公众针对各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多方面原因,主要是未落实好群众的正当诉求、政策宣传不到位、未履行好职能职责、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进行认领,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塞责。属于因电话访问时方言、口误等造成任务分解偏差的,由原责任单位向县绩效办提出处理意见(如建议列入哪个责任单位等),县绩效办参考三定方案等作出个别调整;属于牵头协调事项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认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义不容辞认领。
2.制定方案和承诺,按时报送承诺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等;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1日上午11:00前报县绩效办,同步报送电子版。
(三)公开整改承诺。各责任单位对自己的整改承诺通过一定途径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具体公开方式如下:
1.媒体公开。县绩效办收集、整理、审核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承诺,报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3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形成整改氛围。
2.单位公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做好整改承诺公开工作,涉及具体村委、社区的要在该村委、社区公共场所内公示;中区市直各单位也要于6月30日前将整改承诺在本单位宣传栏或网站进行公开,7月5日前将公示图片或网站截图页面电子版发县绩效办邮箱(dhjxb2010@163.com)。
(四)销号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具体要求如下:
1.分类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承诺要求推进整改落实,抓住要害、瞄准目标、聚焦重点、分类整改。对有具体明确的整改事项,能够立即进行整改的意见建议,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虽有具体明确的整改事项,但因客观原因目前还无法进行整改的意见建议,须对群众解释无法进行整改的原因,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没有具体事项的意见建议,或暂时难以整改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讲解工作。各级各部门在落实重大整改事项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无法解决处理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上级协调解决。
2.加强跟踪督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整改承诺要求,抓好跟踪督查,随时掌握进度,对已完成事项进行整改销号。各责任单位要分别于7月27日和10月30日前将《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3)、12月10日和2019年1月10日前将《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4)报县绩效办,有整改销号的同步报送销号申请书(附件5), 向县绩效办提出销号申请,由县绩效办组织人员核定销号,并报市绩效办备案。
县绩效办视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核实,重点对意见建议的整改完成和群众满意情况进行督查走访。对确认已经完成的事项进行销号;对未完成的事项提出整改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将在全县通报,并与年度考评挂钩。
(五)公开展示整改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成效进行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2月15日前,县绩效办将汇总整理全县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展示整改成效;各单位、各乡(镇)将整改成效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展示,涉及具体村委、社区的要在该村委、社区公共场所内公示;并于 12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展示截图发县绩效办邮箱(dhjxb2010@163.com)。
(六)公开回应群众。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不定期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作出回应,具体要求如下:
1.摸底调查,研究整改措施。6月初各责任单位要对每条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确定意见建议涉及的区域、范围,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或进村入户等方式了解群众真实诉求,与群众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对于因政策方面的问题无法直接整改的,直接向群众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6月中旬以同样的方式向群众作出承诺。
2.回访群众,了解群众满意度。12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入户、编辑短信、官方微博和微信、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电话、问卷等方式将整改成效告知相应区域、范围内群众,同时了解群众对意见建议整改的满意情况,如群众尚有需求,尽可能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县绩效办将在日常督查和年终核验时,将重点走访督查整改成效,了解回访回应情况群众的满意度,并将整改成效和群众知晓情况、满意度与本年度的核验结果挂钩。
(七)抽号核验
市核验组将对全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整改事项进行实地核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从始至终抓好工作台账收集整理工作。
1.有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有整体工作方案。
2.有承诺公示。各责任单位都要有在媒体或公开栏公开的相关资料、图片等。每个问题条目都要有明确的具体目标、措施对策、完成时限等。
3.有督查推进。各责任单位都要有跟踪督查相关资料及整改进度表。
4.有宣传回应。各责任单位要有宣传、回访回应的相关台账资料(含会议签到、记录、图片、截图等)
5.有成效展示。各责任单位都要有整改落实情况在媒体或公开栏公开的相关资料、图片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在市绩效指标考评体系中占较大分值,且该项工作事关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县本级的考评也赋予了较大分值权重,并与自治区、市考评挂钩;在年底核验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按规定进行问责;如发现有对提议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等人身攻击倾向的,将严肃处理,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二)明确标准。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整改的完成标准、要素、时限,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意愿、要求,确保整改质量,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沟通。各责任单位对工作要求、标准不明确的,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牵头单位要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遇到困难或特殊情况的,主动与县绩效办沟通,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完成。
(四)材料报送。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绩效办(党政机关办公楼1213室)。
未尽事宜,请与县绩效办联系。联系人:覃金二;联系电话:5827216,电子邮箱:dhjxb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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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
2.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
3.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
4.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5.大化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销号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