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股
发布时间:2018-04-12 12:44:00 来源: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7.09.16) 浏览次数:
负责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承担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起草宗教事务综合性政策,拟订具体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拟订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佛教、基督教等方面的工作,对各大宗教派别以及民间信仰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管理爱国宗教团体,协助宗教团体管理经学班、义工班;负责宗教外事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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