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股
发布时间:2017-09-25 12:43:56 来源: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7.09.16) 浏览次数: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具体工作;承担民族经济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承担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外资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扶贫工作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承担指导民族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全县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具体事务;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参与少数民族教育专款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民族学校和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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