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依法向大化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大化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李某某、梁某某违法采矿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国有矿产资源。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化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行政执行人员、岩滩镇政府相关人员联合对两处违法采矿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 (韦 智 韦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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