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b488.com
关于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大政发〔2017〕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大化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 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 28 项行政许可事项。经过梳理,涉及我县相关部门需调整设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规定办结时限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1 项,依据我区地方性法规规定新增的行政许可的事项共 4 项。
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正确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修订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将印发调整后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办提出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信息。县政务办要及时组织县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完成本级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信息的调整工作。
附件: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d8818c8e140c64c/c20a/170bf088f36753ed.doc
1.www.sb488.com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1项)
2. www.sb488.com决定依据我区地方性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共4项)
www.sb488.com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