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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11:2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大工商发〔2017〕12 号

各工商所,县局机关相关股(室、队、中心):
    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7年4月22日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负责股室
1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 对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伪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书面检查 检查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中负责竞争执法、公平交易、经济检查等工作的人员及具有该领域工作经验的人员。 经济检查大队
2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检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企业个体股、工商所
3 企业公示信息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
 
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是否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个体股
4 企业登记事项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
检查企业名称使用是否规范;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是否与注册登记保持一致;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在有效营业期限内。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比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第七条第二款中的等为等外,相对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登记事项更为全面,故检查依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企业个体股
5 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检查 1.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2.涉嫌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案件由市级以上和取得驰名商标立案权限的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6 著名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对使用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严重影响广西著名商标声誉的其他行为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7 对各类市场主体合同行为的抽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依照《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负责监督处理合同格式条款行为。  现场检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8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抽查检验 县级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按照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服务抽检工作 《产品质量法》 第六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第五条;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第二条。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   消保股
9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检查回收企业是否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资格,回收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及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   经济检查大队
10 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管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检查拍卖企业主体资格,拍卖标的是否依法公示、展示;有无违法拍卖行为等,对涉嫌拍卖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11 对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检查,加强对二手车流通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 检查二手车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是否合法  现场检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12 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及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及农资质量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13 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实施。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相关制品行为  现场检查   市场合同与商标广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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