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审改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将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再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意见。
公示期限:2016年5月24日—6月7日
联系人:覃瑞达 邮政编码:530800 电 话:0778—5821032 电子邮箱:dhbb5813915@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再次征求意见稿)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2016/0531/20160531101831902.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