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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24 17:10:05  来源:  浏览次数:
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
  建设地点:河池市巴马县、大化县、都安县
  建设规模: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部地区,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横3线贺州~巴马公路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河池市都安县澄江乡东谢村G210国道附近,与规划的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相接,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路线向西与兰海高速公路(G75线)都安至南宁段相交后,沿途经都安、大化、巴马三县,终点位于河池市巴马县县城以西巴马镇拉塘村附近,与在建的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相接,主线推荐方案为K+A+K+D+K方案,全长115.314Km,其中,在都安县境内路线长15.400Km,大化县境内路线长72.890Km,巴马县境内路线长27.024Km。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双向4车道、100Km/h、路基宽度26m。项目同时设置4条连接线及1条支线。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638132.6667万元。计划工期4年。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46处,为沿线的村屯、学校。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地表水体保护目标主要有穿越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大化县都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化县古河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化镇景山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大化镇凤翔村敢马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六也乡吞洞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古河乡四联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岩滩镇吉发村那人饮工程(发山)水源地保护区、岩滩镇吉发村吉鸾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地表水体有红水河、盘阳河、澄江、地苏河、巴王河、羌桂河等。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大化红水河-七百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征地拆迁地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根据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农田农肥;施工废水需经隔油后引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沿河路段水体时,使沿线的河流水体的悬浮物总量增加,从而降低河流的水质,河流自净可以降低悬浮物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营运远期,项目穿越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等其他饮用水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不大,工程在穿越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均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采用加强型防撞护墩或护栏,在进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等。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工程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71-5828361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
  电子邮件:403918197@qq.com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5月24日


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部地区,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横3线贺州~巴马公路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河池市都安县澄江乡东谢村G210国道附近,与规划的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相接,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路线向西与兰海高速公路(G75线)都安至南宁段相交后,沿途经都安、大化、巴马三县,终点位于河池市巴马县县城以西巴马镇拉塘村附近,与在建的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相接,主线推荐方案为K+A+K+D+K方案,全长115.314Km,其中,在都安县境内路线长15.400Km,大化县境内路线长72.890Km,巴马县境内路线长27.024Km。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双向4车道、100Km/h、路基宽度26m。
  项目同时设置4条连接线及1条支线:
  澄江连接线:起于都安县澄江乡东谢村附近,接国道G210,向西经老康村,终点接澄江互通式立交(K359+840),全长0.604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m
  大化连接线:起点位于大化县城北面将军山附近,向北沿省道S211(忻城至大化二级公路)布设,经大化五中、百凌村,凤翔村,终点接大化互通式立交(AK375+620),全长10.86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12m
  都阳连接线:起于大化县都阳镇那肯村附近,与国道G355线大化至巴马二级公路相接,向南跨越红水河后,经百架、那陇村,终点接都阳互通式立交(DK407+440),全长3.96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m
  民安连接线:起于巴马县那桃乡民安村附近,与国道G355线大化至巴马二级公路相接,向北经石湾村,终点接民安互通式立交(K456+900),全长0.9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m
  渡口支线:起于都阳连接线那肯红水河特大桥南桥头,路线向西沿红水河南岸布设,终点位于都阳镇江南渡口,与县道X916线顺接,全长3.475 Km。渡口支线采用三级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7.5m。
  (二)路线合理性分析
  1、拟建公路起终点基本确定,不设全线比选方案,仅提出A、D、P、Q线局部路线方案,工可推荐K+A+K+D+K线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桩号K360+850~K363+850约3km穿越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桩号DK410+300~K412+500段约2.2km穿越都阳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桩号K474+900~K478+024约3.124km穿越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穿越以上保护区路段以取马山县、大化县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穿越的意见。
  2、规划相符性分析
  拟建公路主线K456+000-K457+200、K475+900-K478+024路段穿越《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二类工业用地,居住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和生态绿地;K359+000-K362+200、澄江连接线(L1)L1K0+000~L1K0+604路段穿越《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二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发展备用地,已取得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穿越规划区的意见。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地方政府意愿,服务沿线地区交通运输任务,在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评价同意工可推荐的K+A+K+D+K线方案。
  (三)主要工程量
  全线共设置桥梁26724.5m /74座、涵洞247道、隧道35座、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2处枢纽互通式立交),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养护站4处,收费站6处,养护工区4处(分别与两处服务区及两处收费站合建)。拟建公路总投资1638132.6667万元。计划工期4年。

  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一)拟建公路主线沿线分布居民点36处,连接线沿线分布居民点10处,饮用水源均大部分为分散式井水或山泉水。
  (二)评价范围内分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3处,具体如下:
  项目桩号K360+850~K363+850约3km穿越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桩号DK410+300~K412+500段、L8K3+150~L8K3+500段共计约2.55km穿越都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K400+200~K401+750段共计约1.55km穿越古河乡伏龙泉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L6K3~L6K5段共计约2km穿越大化镇景山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K392+100~K394+170段共计约2.07km穿越六也乡吞洞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K403+000~K403+850段共计约0.85km穿越古河乡四联村四联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K424+700~K426+350段共计约1.65km穿越岩滩镇吉发村那发人饮工程(发山)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K428+900~K429+900段共计约1.0km穿越岩滩镇吉发村吉鸾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桩号L6K8+800~L6K9+300段共计约0.5km穿越大化镇凤翔村敢马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桩号K474+900~K478+024约3.124km穿越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
  拟建公路K365+000~AK369+000、AK369+000~ AK374+500在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
  2、红水河-七百弄风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拟规划)
  拟建公路K399+700~K401+700、DK401+700~DK433+383、K436+800~K437+100、都阳连接线L7K0+000~L7K3+968、支线L8K0+000~L8K3+500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3、保护动植物
  评价范围发现国家级II级保护植物樟树、金毛狗2种保护植物,发现董棕、硬叶兰2种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发现野生保护动物54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11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0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43种。

  1.3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一)生态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都阳山岩溶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土壤保持)”,符合广西主体功能区划,沿线植被以人工栽培及次生植被为主。
  (2)评价范围发现国家级II级保护植物樟树、金毛狗2种,发现自治区级保护植物董棕、硬叶兰2种。
  (3)项目评价范围可能出现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54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11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0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43种。
  (4)评价区水域无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鱼类均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受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
  2、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将造成生物量的损失,损失物种主要为常见种及人工物种,通过绿化和复垦可弥补部分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对区域生态影响总体不大。
  (2)两栖类动物主要分布于等水田路段,公路以路基形成从水田路段穿过,公路经过集中水田路段对两侧保护动物的交流可能产生一定的阻隔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间路基占地和施工行为可能对保护动物的生境产生一定影响,使其迁移它处,而且周边地区相同生境较多,施工期可迁往附近未受干扰区域,因此工程可能对其个体数量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不大,工程建成营运后,保护动物的数量将得以恢复。
  爬行类动物主要分布于等水田、低山路段,公路主要以隧道或桥涵形式穿越,大大降低了对保护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同时,项目全线设置大量的桥梁、涵洞,降低了高速公路封闭效应对爬行动物造成的阻隔影响。
  猛禽在工程评价范围各种生境中均有分布,猛禽类活动范围较大,工程对其影响较小。褐翅鸦鹃等鸟类主要分布于森林、灌丛,但其环境适应能力和活动能力强,会主动远离干扰源,工程对其影响较小,公路设置的高架桥、隧道可降低对这些鸟类的阻隔影响。
  哺乳类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森林植被发育良好、人为干扰小的路段,哺乳类动物活动范围广,活动能力强,这些路段设置了隧道和部分高架桥,有效降低公路对保护动物的阻隔影响。
  (3)项目跨河桥梁施工对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施工影响区范围内没有重要和保护鱼类“三场”分布,桥梁基础施工采用围堰施工工艺,尽可能减少对河流水文的扰动,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在公路营运后可基本恢复。
  (4)经分析,隧道施工对隧道顶部植被影响很小,出现地下水渗漏导致顶部植被枯萎的可能性很小。
  (5)地质公园内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生态系统类型有黄荆等灌木林,均为一般常见类型,非特有生态系统,项目对地质公园生态系统影响有限。
  (6)项目涉及红水河-七百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不涉及核心景区,项目对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有限。
  3、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砍伐林木;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沿线受保护野生动物。
  (2)项目占地区内的保护植物和古树,建议采用路线偏移或就近移栽保护措施,其余不在路线占地区内的保护植物及古树采取挂牌并设置围栏措施就地保护。
  (3)水田路段,下阶段应增加涵洞数量,降低对两栖类的阻隔影响。爬行类可能分布路段下阶段进一步增加桥涵设置;猛禽分布路段施工应避开早上和傍晚等鸟类活动频繁时段;褐翅鸦鹃分布路段两旁路基路段宜采用小乔木+密植灌木的方式进行绿化。哺乳类保护动物分布路段应避开晨昏和正午进行爆破作业,通过降低一次起爆量,消除对动物的惊吓影响,在上述路段隧道出入口做好掩饰和绿化,设置“阻止性动物诱导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4)隧道弃土运至附近的弃渣场堆放。
  (5)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环境空气
  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在板利、百闷、大化五中、坡徐设置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小时浓度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等导致的扬尘,在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场地下风向150米内区域受扬尘影响较为严重。
  (2)营运期设置的服务区、养护站等,均采用电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排放的尾气。根据类比分析,至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的二氧化氮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3)拟建工程隧道出入口及排风口周边1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点,营运期隧道入口及排风口汽车尾气的排放不会对沿线居民造成影响。
  3、主要环保措施
  (1)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和物料加湿等,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2)设置有储料场的施工营地,下风向300米范围内不应有居民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分布。
  (3)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
  (三)地表水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公路跨越的主要地表水体有红水河、盘阳河、澄江、地苏河、巴王河、羌桂河等。评价在红水河、盘阳河、澄江、地苏河、巴王河、羌桂河设置监测断面,监测因子为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溶解氧等8项,监测结果表明:
  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悬浮物浓度均能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相应标准。
  2、环境影响分析
  (1)跨河桥梁、沿河路基施工对施工水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其中百闷红水河特大桥等桥梁需设置水中墩,采用“钢围堰+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围堰下沉定位过程中影响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钻孔阶段均在围堰内进行,对围堰外水体影响较小。不涉及水下桩基施工的桥梁,施工期对所跨水体悬浮物污染主要源于岸侧土方开挖后废方不及时清运,进入水体导致的悬浮物浓度升高。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灌;项目服务设施污水产生量约6.8万立方米/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绿化回用或外排。
  3、主要环保措施
  (1)桥梁基础施工应尽可能选在枯水期进行,水中桩基采用围堰+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护壁泥浆采用循环方式;并定期清理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施工废渣定期组织清运。严禁将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在水体附近。
  (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灌。
  (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钻孔泥浆经沉淀池干化处理后,池泥运至弃渣场堆放,上清水用于非水源保护区农灌,禁止排入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施工机械冲洗。
  (4)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并于临水体一侧设置临时截排水及沉淀池。
  (5)隧道施工应在各隧道洞口处设隔油、沉砂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淀池弃渣集中堆存处理,并及时处理。
  (6)根据各服务管理设施所处的环境功能区及生活污水产生量,服务区污水采用隔油+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或外排;收费站(养护站)、监控管理分中心和隧道管理站采用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或外排。
  (7)拟建工程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将路面径流引至保护区外排放;并安装加强型防撞栏,设置进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等。营运期对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声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在13处敏感点设置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
  (1)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受等级公路交通噪声影响的6处敏感点中:4处敏感点(百闷、板利、同岁和板别)临路一排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临路二排(百闷、同岁距公路红线35m处)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东谢临路一排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 、夜间超标2.0-3.5分贝,最大超标出现在第3层;临路二排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坡徐临路一排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 、夜间超标0.7-1.8分贝,最大超标出现在第3层;临路二排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2)其他不受等级公路影响的7个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环评预测施工场界噪声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无噪声防护措施情况下,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昼间最大至施工场地外70米区域,夜间达到施工场地外450米区域。施工期须合理安排各施工时间,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
  (2)运营期
  预测表明,至运营远期(2035年),主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167米;澄江连接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55米;都阳连接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50米;民安连接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65米,大化连接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93米。渡口支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11米。
  至营运中期,项目沿线大部分敏感点均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
  3、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在距离集中居民区较近的路段,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午间(北京时间12:00~14:0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翌日06:00)施工作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2.5米高的挡板进行降噪。
  (2)沿线政府应做好公路沿线建筑的规划布局,在公路主线中心线两侧分别167米范围、澄江连接线中心线两侧55米范围、都阳连接线中心线两侧50米范围、民安连接线中心线两侧60米、大化连接线中心线两侧93米、渡口支线中心线两侧11米范围以内,不宜新建噪声敏感建筑;如需进行敏感建筑建设,新建建筑自身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3)对沿线超标建筑采取设置声屏障、换装通风式隔声窗和加装密封条等措施进行降噪。
  (六)社会环境
  1、工程沿线无文物保护单位分布。
  2、工程拆迁房屋不涉及环保拆迁,仅为工程拆迁,被调查拆迁户均希望获得合理补偿。
  (七)环境风险
  营运远期,项目穿越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路段(K474+900~K478+024)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不大,工程在穿越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均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采用加强型防撞护墩或护栏,在进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等。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工程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1.4  总结论

  拟建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项目实施对完善区域公路路网主骨架、优化地区综合运输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评价对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路段提出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等措施防范危险品泄漏事故。对穿越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大化红水河-七百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路段采取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减缓对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景观生态影响。
  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对沿线生态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减缓,为环境所接受;同时,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对加快推进我区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综合分析评价后,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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