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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5-06-05 15:55:24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A4240500

扩权强县下放事项:

实施主体:

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批对象: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受理方式: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材料预审时限:

3工作日

自治区负责机构:

自治区工商局

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2000年1月13日公布、自2000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比照本办法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应交材料:

(一)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负责人变更的,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的,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是否收费:

审批收费:

按照《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工商翻印(2011)7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收费取消,营业执照副本收费取消。

办理地址:

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

二楼工商局窗口

咨询电话:

0778-5813040

投诉电话:

0778-5827976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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