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04 16:16:50 来源: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
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
办公地址: |
大化县大化镇新化东路87号党政办公大楼12楼 |
联系电话: |
0778-5813613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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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dhsj5813613@163.com |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审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定、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县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3、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6、县直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保资金、捐赠资金及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7、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县本级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10、依法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具体负责草拟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审计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县审计局应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五)向县委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监督检查社会审计中介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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