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财社[2011]213号和河人社发[2012]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监督管理,规范高校生见习补贴拨付,防止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现将2014年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1月6日至1月12日。
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以真实单位、姓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78-5812125(县人社局办公室)
0778-5822194(县就业服务中心)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