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中文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栏 > 监督检查 > 内容展示

关于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4-11-10 10:04:05  来源:  浏览次数:
www.sb488.com办公室
关于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第二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大化中、区、市直各单位:
  8月份以来,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信息进度有了大幅度地提升,比上期通报数新增1700多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部门领导的重视和信息员的执行力。但是,由于我县各乡镇各单位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晚,而且上半年推动进度缓慢,目前与河池市其他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排名于全市首位的南丹县发布信息累计数已达到30000多条。我县目前排名于全市倒数第三,形势非常严峻,9月底,督查组再次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9月30日,我县在“统一平台”发布信息累计数为5745条,其中上传信息达200条以上的单位有:工商局、教育局;上传信息达100条以上的单位有:科技局、公安局、国税局、卫生局、交通局、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安监局、农机局、农业局、国土局、计生局、财政局、百马乡。上传信息还未达到10条的单位有:人防办、公路局、房改办、贡川乡、汽车总站、邮政银行、邮政局、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大化四中。这13个部门已经连续2期被评为后进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进行限期整改,于2014年10月23日前将整改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上报到县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如果连续3次被评为后进单位,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须向县委、县府领导当面说明原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乡镇、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动进度缓慢。
  部分乡镇、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安排专人抓这项工作,使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缓慢,连续被评为后进单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存在缺失。
  部分乡镇、单位在“统一平台”上只公开了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和法规文件等基本的信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且存在部分栏目内容错误、缺失等现象。
  (三)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内容不够规范。
  部分乡镇、单位存在着消极应付和临时突击的思想,发布的有些信息是从网上复制其他部门的内容,还出现别的部门名称在其中,影响了本部门的形象和公开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好质量关。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规范信息录入格式,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信息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真实。
  (二)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9月18日,县财政局对全县各单位会计人员已经进行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培训,请各单位信息员要及时将本单位已编制好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明细表上传到“统一平台”进行公开。
  二要做好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招生、惠民资金发放、投资贸易、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以及以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的公开。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保障性住房信息的公开。由县住建局牵头落实。按要求公开本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项目建设信息包括: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分配和退出信息包括: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以及监督电话和邮箱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公开。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落实。一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地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认真抓好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二是抓好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不定期发布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广告监测信息、消费安全预警信息,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查处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实施信息。三是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诉求。四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和释疑。五是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决策信息公开。对于出台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措施,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由县环保局牵头落实。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监测信息。定期公开我县主要河流的监测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及听证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项目的受理、报告书简本、具体审批情况。进一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建设项目环评的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由县安监局牵头落实。一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二是依法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准确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由县国土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行建设用地批准后,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征地范围内的内容公开工作;做好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和基准地价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及时向公众发布土地招拍挂出让信息和成交公示,并定期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应计划和落实情况。将闲置土地清查处置信息、房地产用地相关信息等定期在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上对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信息公开主流媒体;加强信息公开评估研判和社会舆论引导,在信息公开前要对信息公开后的形势进行研判,正确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信息。。
  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着力做好定价目录、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公开自治县人民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的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及时公布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办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以及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出现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规行为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以教育、医疗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公开。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文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一是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就业、国家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通过统一平台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录取时间安排,录取进展情况。二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第75号令),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
  惠民资金发放的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具有惠民资金发放的各县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将涉及本单位发放的惠民资金在统一平台、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上公开,使政策在“阳光”下晾晒,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如果哪些乡镇不履行公开惠民资金被扣分的,相关县直单位也相应被扣分。惠民资金分类如下:
  农  业(种粮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
  民  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标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高龄补贴、孤儿保障救助、冬春救助、灾后倒房重建补助、农房政策性保险)
  林  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畜  牧(大化县罗非鱼产业化发展扶助和奖励办法、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农  机(农机购置补贴)
  扶  贫(产业化扶贫开发项目、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教  育(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
  卫  生(新农合住院和门诊补偿、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免费项目、“四免一关怀”、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交  通(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办法)
  运  管(油价补贴)
  计  生(广西奖扶、国家奖扶和特别扶助、县级增加奖励、小额贷款贴息)
  移  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岩滩水库移民以淹征耕地面积为计列的口粮补助费)
  人  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住  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廉租住房租赁补助)
  国  土(土地征收补偿)
 
  投资贸易信息的公开。由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一是公开自治县重大项目批准实施情况,加强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以及贸易政策信息公开。二是公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全县工业发展方向并结合工作实际,公开代表性强、带动作用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全县工业投资发展。三是公开产业投资政策,重点公开国家、自治区、市级及县本级在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技术改造投资)以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为谋划项目、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性指导。四是公开全县主要工业行业基本情况,重点展示主要工业行业发展成就,增强政府和企业投资信心。五是按规定公开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
  招投标信息的公开。由县发改局牵头落实,有招投标项目的单位配合实施。
  以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今年自治区、市级绩效考评中重点考核各县(市、区)的内容,请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否则,我县年底将被扣分。今年,县一级的绩效考评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类”乡镇占10分,县直单位占15分,届时的考核打分,考核组直接通过登录“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查看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计分、扣分。
附件:
  1、被督查的有关单位名单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2014/1110/20141110100855174.doc
  2、各乡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统计表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2014/1110/20141110100903437.doc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对2014年度全县10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下一篇: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及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7 © 版权所有 www.sb488.com www.sb488.com信息中心(0778-5818531) 管理维护
地址:大化县新化路 邮编:530800 技术支持:大化通途电脑公司
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4001878号  网站标识码:45122900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报警电话0778-5818081

桂公网安备 45122902000008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