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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户籍关系证明兄妹是兄妹关系 | 姓名:吴健文 |
内容: 在镇南派出所办理户口回迁,因为10年前升学把户口迁到南宁读书的学校,后参加工作,户口落户在南宁市人才中心托管,是集体户口。今要迁回大化镇南。派出所要求我去街道办证明我和我妹妹是兄妹关系!请问这样合理吗!? | |
提问时间:2018-06-20 03:54:20 | |
回复: 尊敬的“吴健文”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户籍关系证明兄妹是兄妹关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们核实了当时的业务办理情况。您是10年前因大中专招生而自愿要求将户口迁到南宁,毕业后并没有按应届毕业生迁移户口的规定把户口迁回原籍。时过10年,您要求将户口从南宁迁回大化镇南。根据您的申请是以投靠妹妹为理由向我局镇南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从您提供的申请材料当中,派出所民警无法证实您和您的妹妹原先是同户人员。为此,民警联系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您一家以前共同居住的人员关系情况进行了解。民警经过核实后,于6月21日已通过网上为你提交办理户口迁入信息,6月22日迁出地(南宁市)已审批通过,请你按收到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限内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大化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办理手续。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6093。我们民警在工作中,如果给你带来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 | |
回复时间:2018-07-02 16:3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