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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七百弄派出所不作为 | 姓名:蓝先生 |
内容: 2017年9月份,我妈妈蓝秀连被同屯蒙朝玉打,报了警,派出所也没到现场调查,之后在七百年卫生院住院医药费1000多,当时也去大化公安局反应过,警官说6个月之后处理,目前案情已经6个多月了,请领导核实吧, | |
提问时间:2018-03-27 09:35:43 | |
回复: 尊敬的“蓝先生”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七百弄派出所不作为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7年9月5日,蓝秀连到我局七百弄派出所报案称,9月3日16时许,其因琐事与同屯蒙朝玉发生争吵,争吵中蒙朝玉用石头将其右腿膝盖及左大腿打伤,检查治疗费用共计1182.69元。接报后,七百弄派出所对蓝秀连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对涉案人员蒙朝玉以及在场人员蒙秀梅、蒙金艳、蒙秀春的询问中,蒙朝玉称确实与蓝秀连发生争吵,但否认用石头打蓝秀连,在场人员均表示现场并未发生有人动手打人的情况。鉴于以上调查,七百弄派出所无法在办案期限内证实报案人蓝秀连被蒙朝玉用石头打伤,故暂无法做出裁决。 目前,七百弄派出所已经办理了延长办案期限手续,该案将依法调查处理。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我局七百弄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0778-5658010。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4月8日 | |
回复时间:2018-04-10 10: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