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主题:大高老师体罚学生 | 姓名:赵德柱 |
内容: 大高1610班主任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号早晨与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号对学生进行体罚 影响学校纪律 同时也对学生造成了身体上心理上双重的创伤 | |
提问时间:2018-01-03 09:11:12 | |
回复: 尊敬的“赵德柱”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大高老师体罚学生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局立即要求大化高中处理,大化高中立即组织由学校领导、政教处领导、高二年级领导组成的5人调查小组,通过与高1610班班主任陆春柳了解交流,并没有发现该班主任殴打、罚站、羞辱、挖苦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之后,调查小组又深入高二年级组、高1610班及邻近班级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师生均反映未发现高1610班班主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因您留下的电话经查询为空号,无法联系您,1月11日上午,我们通过您留下的邮箱发送了要求您提供该班班主任体罚学生的具体经过或证据,至今也未收到您提供的有关信息。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大化高中及全县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学习培训,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过硬、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德育工作队伍,使学生在宽松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生活,在和谐的氛围中健康地成长成才。 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化县教育局监察室咨询,咨询电话:0778-5812187。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1月30日 | |
回复时间:2018-01-31 16: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