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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报销的比例是怎样的? 姓名:覃小姐
内容: 您好!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是怎样的?是否对特困户有100%报销的项目。因父亲5月25日又一次进南宁医院医治到现在还没好,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四处筹钱都没地方借了,而且在南宁也不能直接报销,必须出院后才能回大化报销。期间还四处筹钱交医院,跳楼的心都有了,心好累! 不知还有什么方面能申请帮助的呢?
提问时间:2018-06-05 07:52:44
回复: 尊敬的“覃小姐”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报销的比例是怎样”的问题已收悉,已交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民局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办理。以下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民局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住院的报销事项。其包括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具体办理程序和规定范畴,请您向县合管办的有关业务窗口进行咨询和了解。 二、关于申请帮助的事项。根据现行的有关社会救助文件:2014年2月21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桂民发【2013】51号、桂政办发【2015】124号等文件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的人员范围: 一类人员:特困供养人员。 二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三类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以下统称为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 五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其中,一、二、三类人员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四、五类人员由各地根据筹资情况逐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2、救助对象的疾病类型: 根据我区现行的诊疗病种实际,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包括结核病的门诊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急性期)、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人感染禽流感、尘肺等27种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请您阅清以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自家的情况和条件,若条件符合救助的,请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如有疑问,请电话向(或者亲自前往)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低保办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7674。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民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局 2018年6月22日。 以下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办理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第八章第二十五七条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在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一般农户提高5%,即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80%,市三级65%,自治区三级55%,在本市范围内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不设起付线。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尚未开通异地即时结算,在辖区外的基本医疗费用需患者自行结算后带相关资料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2216。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
回复时间:2018-06-26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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