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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孤儿证如何办理 姓名:小覃
内容: 我有一侄子,他父亲过世已两年,他母亲如今音信全无,请问此种情况能否为其申办《孤儿证》,若能,请告知有关程序,谢谢!
提问时间:2018-01-12 01:29:25
回复: 尊敬的“小覃”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孤儿证如何办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依据、材料及程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0〕54号)明确: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1.父母双亡的孩子,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证明。如:当地派出所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等。(依法办理收养的孩子除外)。 2.生父母失踪的孩子,需要提供公安部门的调查材料和人民法院公告其父母失踪生效后的文书,才能认定为孤儿,以人民法院的公告文书为准。 得到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后,带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民政办,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乡(镇)民政办将审批表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关于你侄子是否符合办理问题: 请对照以上政策依据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办理。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1939。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1月21日
回复时间:2018-01-23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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