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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房改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16:10:4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部份组成。本年度报告在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请与大化县房改办联系(地址:大化县建丰北路202号;邮编:538000;电话:0778—581389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要点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序和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其有效性和及时性。二是严格标准,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府关于做好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查阅方便,便于监督的原则制定了房改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为进一步提高本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行《条例》的能力和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办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宗旨和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本办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本办信息录入规范,符合要求,有力推进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序、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及时主动地公开本办信息,完善机构分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08年5月1《条例》实施以来,本办没有接到公民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办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形式单一,内容更新迟,信息采集不上;
     2、应用范围小,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二)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本办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办年度工作重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交流和定期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范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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