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15 09:12:0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县商务局隶属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大编复〔2012〕15号)精神,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为直接隶属www.sb488.com领导的财政全额拨款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划入的职能
(一)将原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商务领域职能划入县商务局。
(二)将原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职能划入县商务局。
(三)将原投资促进局会展、展销职能划入自治县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本县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和家电下乡工作。
(三)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加强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抓好外贸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本县进出口商品计划。
(六)根据自治区和河池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企业参加各种涉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七)根据相关法规和条例,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典当、拍卖、连锁经营等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自治区商务厅、市商务局和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起草综合性文件;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理邀请外商来访审批事项;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商务网站管理工作以及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扶贫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本单位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编报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
(二)市场秩序股
承担牵头协调自治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研究拟订自治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自治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的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成品油行业管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自治县酒类零售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县商贸流通服务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自治县屠宰、酒类行业和成品油统计工作。
(三)商贸服务管理股
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大化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规划;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家电下乡工作。
(四)外经贸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及跟踪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及监督管理;促进全县对外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牵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自治县境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对外援助的管理以及拟订业务管理办法;承担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广交会、南博会等国内外大型会展、展销参展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和推进本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加紧密经贸关系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理对台经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拓展对台经贸合作。
四、人员编制
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党组领导和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
五、附则
本规定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解释,其调整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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