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桂移函[2014]500号文件精神,2018年2季度应发口粮补助12,543,150.00 元。
二、经屯、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移民局工作人员对本季度各乡镇口粮款发放进行复核,本季度01批次应发放金额为12,520,343.03 元,并于2018年6月27日开始发放。
三、本季度未发放的村屯原因:
1、岩滩镇协合村上能屯因未上报口粮分配发放方案;
2、北景乡板兰村弄望及弄央屯因案件调查需要封存口粮款;
以上3屯的口粮补助本季度暂停发放。
四、本季度口粮补助当前余额为:22,806.97 元。
五、口粮补助发放信息反馈
口粮补助发放信息反馈将于3日内回传到各乡镇移民站管理人员;根据口粮补助发放管理程序,本单位只接收乡镇管理人员报送的更正信息,不接收移民户个人报送;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未领到口粮补助;请及时与乡镇管理人员联系并提供正确的本人的账户信息,以便及时更正。
六、发放情况如下:
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