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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04-12 17:33:00  来源: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6.02.15)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本机关办公场所地点:大化县民族文化广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四楼。
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5812192。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5812192。
传真号码:0778-5812190。
通信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800。
电子邮箱地址:dhxjyjbgs@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④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78-5812187。
   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监察室。
   邮编:530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或河池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自愿填报)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    寄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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