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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11 16:37:00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学前教育入园补助
申请条件: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资助面约占3至6周岁在园儿童的15%。
设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2〕15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2012〕19号)
补助标准:入园补助金标准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 800 元和 1200 元二档来确定具体资助标准,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按学期发放。
申请所需材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儿童家长凭包括家庭成员等在内的户口簿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明、烈士证明、低保证等证件以及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办理流程:幼儿园组织幼儿家长申请→县资助中心下达名额→幼儿园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县资助中心复核后上报县财政局→银行将资助金打入受助幼儿家长的银行卡。
实施时间: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办理地点:大化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78-58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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