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2017年度宝安区财政帮扶资金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七天(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5817996;邮箱:dhxdkbfb@163.com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宝安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faea/5b7c2b5b6e74c9bf.xlsx
大化瑶族自治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