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外来投资项目服务程序 |
服务事项依据: | 一、适用范围 本县范围内所属或拟注册登记于本县的企业、组织、投资自然人(含国外、境外投资者),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均纳入本服务程序适用范围。 二、服务流程 1、投资者持申请材料到县投资促进局洽谈、初审报告项目; 2、县人民政府准入批复; 3、县投资促进局组织签订投资合同(协议)书; 4、协助投资者持项目报批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项目开工建设。 |
服务事项对象: | 外来投资者 |
服务事项标准: | 按大化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服务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