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中文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便民服务 > 婚姻生育 > 生育一胎 > 内容展示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

  发布时间:2018-04-11 16:11:00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B3350000

扩权强县下放事项:

实施主体:

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审批对象:

广西区内依法结婚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受理方式: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材料预审时限:

3工作日

自治区负责机构:

自治区计生委

审批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至怀孕三个月内持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服务手册。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结婚的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在怀孕三个月内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应交材料: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 (二)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三)夫妻合影的1寸彩色照片一张。

是否收费:

办理地址:

大化县政务中心

办理窗口:

一楼计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

0778-5822585

投诉电话:

0778-5827976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最后一页


2017 © 版权所有 www.sb488.com www.sb488.com信息中心(0778-5818531) 管理维护
地址:大化县新化路 邮编:530800 技术支持:大化通途电脑公司
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14001878号  网站标识码:45122900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报警电话0778-5818081

桂公网安备 45122902000008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