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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粉尘 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15:54:22  来源: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委办〔2018〕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浏览次数:
 
 
 
 
 
 
 
大工信发〔2018〕3号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粉尘
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各相关单位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质监局
 
2018年3月13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粉尘涉爆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委办〔2018〕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整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水平和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行业领域。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大对全县所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力度,成立县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崇珊    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韦庆辉    县工信局副局长
韦江忠    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朝阳    县粮食局副局长
            黄朝梁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覃江统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黄德孝    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
            黄仲乾    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黄尔清    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韦敏辉    县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股股长
            朱冬艳    县工商质监局12315(12365)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韦庆辉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联系电话:5813720。
五、分工安排
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配合。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工安排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虎鹰水泥、达华制糖、济民制药、兴发矿业等企业)。县工信局牵头,县安全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二)林产品加工行业企业。县林业局牵头,县安全监管局牵头配合。
(三)粮食饲料加工行业企业。县粮食局牵头,县安全监管局牵头配合。
六、专项整治内容
粉尘涉爆方面:行业领域对以下10项重点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治。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0区是指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经常短时频繁)存在的场所,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等)。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有限空间方面:
1.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到位,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2. 企业没有开展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3.企业没有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2月至3月)
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针对本监管行业领域当前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确定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精心研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印发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4月至11月)
根据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完成全年整治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12月)
县各部门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18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报县安委办,以便按照河安委办〔2018〕6号文件要求,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办。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周密部署,真正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同时,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定期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做好专项整治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健全专项整治台账,随时准备迎接检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13日印发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e45e/ca75f1a242a23a9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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