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都阳镇委员会
都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都阳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经讨论研究同意,现将《都阳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都阳镇委员会
都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都阳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文件及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及《大化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大脱指办发〔2018〕12号),切实做好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在内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教育精准扶贫奠定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控辍力度,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降低学生辍学率,巩固和提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把解决控辍保学问题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教育脱贫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全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基本数据,特别是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精准落实辍学生劝返入学工作,精准解决全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辍学问题,全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提高,教育脱贫帮扶工作有效推进。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8日前)。
1.由都阳镇党委、政府主持召开都阳镇脱贫攻坚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区、全市、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等文件精神,为再次核查辍学生数据和劝返复学做好前期准备。
(二)摸排比对阶段(2018年5月20日前)。
按照数据准确、精准到户、逐人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核查辍学情况,逐村摸排、逐户落实、精准对接,确保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接受教育情况,为做好动员全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特别是加强扶贫系统数据、村镇统计数据、学校、县教育部门统计数据的对接和衔接,达到数据真实准确性,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提供适龄人口数据(5月2日前)。由都阳镇派出所提供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名册,以便核对。
2.提供在校学生名单(5月2日前)。由都阳中学、都阳镇中心小学提供在校生名单,供入户核对。
3.提供辍学学生名单(5月2日前)。由镇扶贫工作站提供全镇贫困户子女辍学生名单,供帮扶干部入户核对。
4.入户核对就读情况(5月10日前)。由镇政府组织全镇干部和所有帮扶干部根据都阳镇派出所提供的适龄人口名册、镇扶贫工作站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生名单、教育部门提供的在校生名单入户核对,进一步确认辍学生名单,提交给镇扶贫站负责汇总。
5.修正扶贫系统数据(5月20日前)。由镇扶贫工作站根据本次摸排、核对、确认的辍学生名单,各村信息员落实修正扶贫系统数据。
(三)动员劝返阶段(2018年5月25日前)。
1.按照再次摸排比对结果,落实动员全返工作。以“一个不能少”和“应劝尽劝、应返尽返”为目标,由各村组织干部职工和所有帮扶干部职工,及安排的劝返教师,进村入户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对送学上门和劝返工作要有详细记录。
2.对于经动员后返回学校就读的,要求相关学校安排好学位,帮扶干部要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对于确需暂缓入学或休学的,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动员后,符合入学条件、但是拒绝返校入学的,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于确实无法返校入学的,做好详细记录,确保不漏一人。
3.由帮扶干部、镇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劝返教师共同确认动员辍学生返校入学情况。
4.同意返校复学,但是本学期确实无法返校复学的辍学生,要由家长签署承诺书,承诺确保其辍学子女于 2018年秋季学期(2018年9月1日)返校复学。
(四)完善成果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
1.由帮扶干部继续跟踪了解返校复学学生动态,协助学校做好返校复学生的稳定工作,帮扶干部要及时所联系贫困户的学生家长沟通情况,严防再次辍学。
2.镇扶贫工作站负责根据已经确认的返校复学名单,再次修正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生信息。
(五)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
大力推广成功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全镇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组织领导。成立都阳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大友 镇党委书记
罗月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韦秀琼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 刘兴瑛 镇宣传委员、副镇长、忠武村工作队长
韦善锋 镇中学校长
蓝元合 镇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 唐运海 镇组织委员、尚武村工作队长
凌 云 镇统战委员、武城村工作队长
邓定芳 镇武装部长、都阳村工作队长
韦华珍 镇人大副主席、加城村工作队长
罗善锦 副镇长、双福村工作队长
覃理厚 副镇长、满江村工作队长
陆 山 都阳派出所所长
韦荣新 都阳财政所所长
覃 克 镇扶贫移民站站长
陶红亮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梁 慧 镇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韦朝克 镇水产畜牧业兽医站长
韦俊行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长
韦理成 都阳司法所所长
覃金浪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覃美锡 都阳村党总支部书记
黄均规 都阳村村民委主任
蓝 敏 满江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加升 满江村村民委主任
杨松田 双福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福廷 双福村村民委主任
黄锡辉 加城村党总支部书记
黄品新 加城村村民委主任
覃理近 武城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安明 武城村村民委主任
覃宝国 忠武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缓明 忠武村村民委主任
覃成宏 尚武村党总支部书记
蒙正伦 尚武村村民委主任
戴永贵 都阳村驻村第一书记
黄必竹 满江村驻村第一书记
韦景峻 双福村驻村第一书记
韦仕含 加城村驻村第一书记
蒋 沂 武城村驻村第一书记
蓝春林 忠武村驻村第一书记
曹 山 尚武村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刘兴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覃晓力、各村工作队副队长,负责日常事务。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线四包”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措施落实,扎实推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问题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帮扶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县教育局作为业务管理单位,负责控辍保学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学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机制,规范辍学学生档案,组织落实返校学生就读安排。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主体单位,负责镇控辍保学全面工作,完善镇义务教育适龄人口花名册,进一步调查了解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情况,对因各种原因(如厌学、因家庭出现意外退学)辍学或失学的,及时组织学校老师、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委干部、帮扶干部入户动员劝返,负责对本镇贫困户子女控辍保学数据的审核把关。所有帮扶干部配合协助做好排查和劝返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联控联保。组织综治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综绐办、司法所、派出所要做好贫困户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民政办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政府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村“两委”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五)进一步改进管理方法。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入学工作,规范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等手续。进一步强化、深化和细化学校常规管理,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改进学生评价体系和方法,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学困生,关注特长生,促进学生乐学、好学、会学,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坚决杜绝因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的现象。特别是对本学期返校复学的辍学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引导其融入班级集体,在期末测试中应当采取适合返校复学生学习实际的学段测试办法,不能带给返校复学生不适当的课业压力。
(六)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将组成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督查组,对辖区内学校控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河纪发〔2017〕8号)等文件以及县出台的脱贫攻坚问责问效相关规定,对控辍保学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给予问责。
中共都阳镇委员会
都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