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管发〔2018〕4号
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局各股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大审改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及时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进行删除。要认真做好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承接方案,确保衔接到位。
对调整和依据法律法规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及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盖章)
2018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
附件1
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 注 |
1 |
D15063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县人民政府 |
桂政发【2016】75号文;大政发【2017】4号文 |
取消不再办理 |
文件已明确该项目交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