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自 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大)食药监食罚[2018]20号 | 大化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水果案 | 大化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 | 王彩民 | 经营标识为标识“沃柑”“金桔”两个品种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水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大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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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食药监药罚[2018]7号 | 大化县宁秀痛症康复中心(经营者罗永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大化县宁秀痛症康复中心(经营者罗永宁) | 罗永宁 |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咳喘马上停”、“金不换养生祛风丸”、 “无名中药制剂(大小两种包装)”、“自治药粉(大小两种包装)”六个品种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大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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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食药监食罚〔2018〕11号 | 大化县大润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大化县大润家商贸有限公司 | 张仁多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以警告。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5日 | |
4 | (大)食药监食罚〔2018〕12号 | 覃英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覃英 | 覃英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以罚款。 | 未履行 | 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5日 | |
5 | (大)食药监食罚〔2018〕14号 | 唐秀青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唐秀青 | 唐秀青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以警告。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5日 | |
6 | (大)食药监妆罚〔2018〕1号 | 大化普济大药房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 大化普济大药房 | 韦明新 | 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于罚款和停止经营7天。 | 未履行 | 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5日 | |
7 | (大)食药监妆罚〔2018〕2号 | 大化覃宝铁壮医经络养生中心文化北路店销售使用医疗术语的化妆品案 | 大化覃宝铁壮医经络养生中心文化北路店 | 覃宝铁 | 销售使用医疗术语的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警告。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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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食药监药罚〔2018〕8号 |
大化覃宝铁壮医经络养生中心文化北路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大化覃宝铁壮医经络养生中心文化北路店 | 覃宝铁 |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没收违法销售药品、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3.5倍的罚款。 | 主动履行;未履行 |
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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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食药监药罚[2018]11号 | 大化利尔康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 大化利尔康大药房 | 庞舒婷 | 销售劣药龙眼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罚款; | 未履行; | 大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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