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
公 示
大化县妇幼保健院和大化民生宁医院为我县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17年12月—2018年2月共有16名高校毕业生在这两个单位就业见习,其中:大化县妇幼保健院10人,大化民生宁医院6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38号)规定,从2017年10月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为每人1200元/月(原补贴标准为每人900元/月)。大化县妇幼保健院和大化民生宁医院分别向我局申领2017年12月—2018年2月就业见习补贴金。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审核,现将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3日)。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12125。
附:
2017年12月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2018年1月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2018年2月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